Re: [新闻] 侯友宜:死刑可具体遏止杀人犯罪

楼主: welhelm18 (五重身ㄟ威汉)   2015-06-01 21:39:56
※ 引述《DevilCool (灭顶男孩)》之铭言:
(略)
: 因为现行的矫正制度根本是个废物
: 有人问说有没有数据
: 我可以很坦白告诉你
: 其实是有的
: 但是都掌握在相关单位手中
: 没有人敢拿出来砸自己脚
: (例如毒犯再犯率高达98.x%,性侵犯也高达7成以上)
虽然我觉得台湾狱政系统十分有问题,
但你举例的毒犯具有成瘾性,所以再犯率当然高。
而一部分的性侵犯,也是有其精神上因素,当然再犯率特别高。
所以监狱的教化,例如学习技能或教育,对于这两种犯罪类型的罪犯帮助并不大。
: 所以不管是官方或是废死团体
: 都不敢把直接的数据公开透明的让社会大众检视
: 只敢拿一些扭曲后的国外数据骗骗人
: 或是用一些无关痛痒的扭曲数据当文宣
: (例如更生人在狱中做糕饼的所得每年总数有多少这样
: 实际上换算总所得/人数时薪可能连50都不到)
监狱环境的问题不是问题吗?
1. 台湾的监狱环境其实已经渐渐不堪负荷,容纳进太多受刑人,导致空间不足。
2. 监狱受刑人没办法获取相对的报酬,这个问题不严重吗?
今天,我们将这些犯罪者最入监狱,作用并不只是要“惩罚”他们,
另一部分,也是希望他们在监狱这个环境重新学习进入社会的技能及知识。
所以当我们送他们进监狱,只是让政府赚到免费廉价劳工,剥削这些受刑人的劳动力。
请问我们究竟是教导他们如何重新回到社会,还是让他们更了解社会险恶?让他们更觉得
这个社会不欢迎、接纳他们?
(略)
: 例如:
: A.这个人只杀了一个人不应该判死刑
: B.隔壁庭的那个杀了好几个人都还没判死刑
: C.N年前有人杀了好几个人也没判死刑
: D.N*10年前有人杀了一个人没有判死刑
: 或是
: A.因为有司法冤狱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应该废死
: (那我说什么时候你们这些第一线的要出来推动一下司法改革?)
: B.法官不是神,所以我们不能要求每次都拖个三~十年且换了n个法官的判决100%精准
: (那反应时间只有30秒到1分钟的医生为什么都被你们要求要100%精准处置?)
: C.就像以前的某某冤狱一样,要是判死刑就无法回头了
: (那请问一下自从那次冤狱后你们做了些什么改革来避免再次发生?)
: D.所以为了避免司法冤狱我们应该废死
: (淦你___跳针跳够没~该回答的问题都没回答阿淦!)
我觉得这段论述不太能理解,因为你指出了结果,但没有告诉我这个结果怎么发生,
所以无法回答。
我同意你法律在数年的演变后,常常并非贴近社会,而且往往悖离一般人的直觉。
而现在兴起的法律经济学、统计等等,将法律在适用过程中的产生数据进行分析,
并检讨法律的条文或应用上是否符合社会的期待。对于这样跨界研究的发展,我
们仍需要继续努力。
但若要求法律一定要像数学公式一样,丢入相同代码就产生相同结果,有可能吗?
法律人的基本逻辑是三段论法:
“大前提(法条)+小前提(事实)+涵摄(事实与法条文连结)”
如果一切要以科学统计方式来为之,那我们就必须将法条跟事实都设为变量,
再来一一检视这些变量有没有关联,并看最后结果会怎么变化。
法条还可以,以刑法来说还是罪刑法定可以掌握,但事实该怎么全成为变量呢?
我随便讲讲,绝对可以参考的变量就有:
主观上凶手的的智商、心理状态、犯案目的、动机、事后的反悔、能不能再教化...etc,
客观上被害者是否死亡、犯案手法、凶器、砍了几刀...etc
另外,凶手在哪里犯案、凶手与被害人的关系、之前有没有前科...etc
然后要把这些事实的东西再量化成数字,
比如说以凶器来说,可能是用手、用脚、用刀、用炸药、用毒、用枪...有在看柯南的,应
该就知道什么鬼东西都可能会杀死人。
最后变成的情况会是,你好不容易将一个案子中法官用来量刑的因素量化后,
可能面临:
1. 案件发生率频繁吗?杀人罪在台湾100多年来累积的母体数真的够吗?
2. 制作出来的回归真的可用吗?何况社会的价值观会改变,那我们累积历史判
决做出的公式会符合社会期待吗?像过去,男尊女卑的传统年代,受家暴妇
女杀死了自己的老公,就判死刑,但现在或许会考量其情可悯而减刑。
所以法律审判真的能列出像数学一样的公式,只要代数有了,就可以轻松得出结论?
再来,就算不能如公式般得出解答,那法官有没有办法让自己的判断100%准确?
我不太清楚医生的状况,但对于法官来说,真相往往不像电视剧中一样清清楚楚。
1. 证据往往是多如牛毛,而且有些可能有利于被告、有些不利于被告,就算一项一项去调
查也不可能完全水落石出。因为现实就是,在人死后绝对不会立刻有个柯南出现调查,
所以案发现场绝对会被破坏,或发现尸体的地方并非第一现场。这些尸体甚至是弃尸已
久、变成白骨的,这些都增加蒐证困难。
2. 证据中不仅是证人可能会有错误,甚至连科学性办案也不一定100%正确。以DNA检测来
说,现今还是没有办法将检测的准确度拉到100%,所以只要有误差就一定有衰鬼可能被
误抓。而台湾司法界最广为人知的衰鬼就是江国庆。
结果就好像在做化学反应的实验,结果还要去怀疑这些药剂的标示到底对不对,然后就要
一瓶一瓶去检查,全部确认后再开始实验。结果检查药剂时,可能会有误差、做实验时,
也可能产生误差。我想,就算是理工科系在做实验也没保证100%成功的吧?
所以简而言之,
要让法官做出有如数学或科学般准确的判断,我觉得有其困难。
因为现实生活是复杂的,
就像是经济学原理永远建构在决策者是理性的前提,但现实就是决策者不可能永远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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