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死刑争议 蔡英文:这次执行来得突然

楼主: tcpic (麻雀)   2015-06-01 15:43:30
※ 引述《shihminC (das)》之铭言:
: : "蔡英文说,废死是普世目标" 所以说,民进党整党都是主张废死的对吧
: : 如果要废死的话,那不好意思了,2016总统大选没有我这票。
: 我已经可以想像总统辩论那天
: 空心蔡面对自己说过的 挺过的废死 支支吾吾的窘态
: 一集毙命
: 估计蔡的幕僚已经开始研究辩论当天要如何转弯了吧
: 民进党立委推动废死条款,藏在“赦免法”的“死刑犯赦免条款”
现行赦免法
第 1 条
本法称赦免者,谓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
第 2 条
大赦之效力如左:
一、已受罪刑之宣告者,其宣告为无效。
二、未受罪刑之宣告者,其追诉权消灭。
第 3 条
受罪刑宣告之人经特赦者,免除其刑之执行;其情节特殊者,得以其罪刑
之宣告为无效。
第 4 条
受罪刑宣告之人经减刑者,减轻其所宣告之刑。
第 5 条
受褫夺公权宣告之人经复权者,回复其所褫夺之公权。
第 5-1 条
因有罪判决确定所生之既成效果,不因大赦、特赦、减刑或复权而受影响
。但因罪刑之宣告而丧失之公职,经大赦或依第三条后段特赦后,有向将
来回复之可能者,得由当事人申请该管主管机关回复。其经准许者,溯自
申请之日起生效。
第 6 条
总统得命令行政院转令主管部为大赦、特赦、减刑、复权之研议。
全国性之减刑,得依大赦程序办理。
第 7 条
经总统命令特赦、减刑或复权者,由主管部发给证明于受赦免人。
第 8 条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