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说奇观拉
只是我们的选罢法规定就是这样
前面有人说赞助不用报
很抱歉根据选罢法"接受赞助"是必须要申报的
不管是以人的方式赞助还是以物的方式赞助
还是以广告方式赞助照规定都需要申报
只是
中间有一个很大的盲点在
要是你接受才算
你没接受对方就算买票也跟你无关
阿我自动自发买广告给阿文,又没跟阿文说呢??
谢谢完全不用
这就是最大的盲点
你不能说他申报不实
除非你能证明阿文对民间自发性的赞助是事先知情的
理论上为了鼓励大家申报政治献金
会给企业个人免税额
所以大家会拿到单据领据可以以此去折抵所得税
但是法律却不处理不管能不能抵税都要掏钱出来帮忙打通的这块
也就是说
A企业表示:我买一亿的广告专门对着甲候选人打,这笔钱他也没要抵税
这一亿自然也就没进到乙候选人的选举开支内...
所以乙候选人就还是一亿四千万的开支
抓不到自然也就罚不到
更不用说违反政治献金法的处罚根本和牛毛一样
这种东西只能期盼有第三方的研究机构详细统计调查出相关的开支
另外公布比较可信的数据..
而不是砲打这个一亿四千万
国民党候选人选举开支完全不可信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 引述《DragonBallZ (七龙珠Z)》之铭言:
: 之前就想到连阵营大概会这样报@@
: 柯文哲选完之后
: 多嘴把选举经费超出预算,花了一亿多,上节目还有新闻讲出来
: 按照柯当初本来说只花八千万
: 连阵营就可能只会报的比八千万多一些或一亿初左右吧? (反正就是比柯多一点点)
: 柯如果没有把自己花了一亿多这件事讲出来被连阵营知道的话
: 就很有机会看到
: 连胜文的选举经费 报的比 柯文哲 还要少的奇观了...
: 真的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