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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虾米!企业替代役第一年不适用《劳基法》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替代役实施条例》修正案,新增“产业训储替代役”,劳动部长陈
雄文今在立院卫环委员会坦承,修法过程中完全未找劳动部参与。“产业替代役”分为三
阶段,役男第二阶段已经进入企业,却不适用相关劳动法规,要到第三阶段为雇用关系。
立院卫环会痛批内政部“霸凌”劳动部、役男,要求劳动部表达严正抗议。
产业替代役的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在部队受训4个星期,领取和一般替代役相同的月薪
5665元,第二阶段进入企业,学士领取1万9469元、硕士2万3250元、博士2万8314元,时
间为11个月,第二年进入第三阶段时,役男可以与用人机构商谈薪资,回归市场机制。
立委苏清泉、江惠贞痛批,大学生领22K已经够痛苦,现在还弄出19K,且企业用产业替代
役,企业要提拨一笔经费给政府作为基金,等于是拿来扣替代役男的钱来当作基金,却没
有回馈年轻人,期期以为不可,而且已经进入企业服务,却还是当作役男身分,不适用劳
动权益,质问这种攸关劳工权益的大事,为何劳动部都没吭声?
陈雄文答询说,《替代役实施条例》修正案,审查过程中,劳动部没有被知会参加,通过
以后才知道企业替代役第一、二阶段不适用《劳基法》的规定,会尽快了解并与内政部沟
通。(洪敏隆/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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