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觉得应该有死刑,尤其针对一些完全反社会的人!
但台湾现在的司法机构(警察,检察官,法官)的水平,并没有资格执行死刑
无论是误判率,还是证据蒐集能力,或智商,
个人都认为根本没有能力去做死刑的判决!
但对于一些抓现场的,罪证确凿的(正捷或小女孩割侯案)
真的要不就是死刑,要不就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当然我知道刑责跟司法能力是两个议题~
但这两个又是息息相关的~
我只能说台湾的司法执法相关人员~全部砍掉重练吧
※ 引述《TainanCondom (台南康顿)》之铭言:
: 现在很多乡民反废死反得呱呱叫
: 如果这些乡民当中
: 如果将来某一天
: 遭人诬陷
: 做假证据 假证人 假证词
: 法院认定有罪
: 在百口莫辩的情况下
: 社会大众也一直喊去死去死
: 最后被判死刑
: (这种事很多,电影都有演)
: 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
: 这些反废死的乡民
: 会有什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