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反废死的人如果有天被冤枉判死刑

楼主: oralsex (恋爱的感觉)   2015-06-01 08:45:17
※ 引述《F1239810 (阿蛇)》之铭言:
: ※ 引述《aalluubbaa (wenwenyenyen)》之铭言:
: : 其实这个问题很复杂啦
: : 说真的 我支持杀人者死
: : 他妈的什么可以教化人权什么狗屁的
: : 我一点都不赞成
: : 反正你做出伤害别人生命的事情 你就该死
: : 问题是 谁可以100%确定谁真的杀了人??
: : 每个判死的 都当然是罪证确凿 起码当下是这样觉得
: : 可是这并不能阻止冤狱发生
: : 死刑基本上就结束了
: : 你被判就结束了
: : 就算误判也没办法补偿
: : 顶多登个头版大家讨论两分钟
: : 以绝对的道德来讲
: : 因为要把该死的人都杀光 就可以冒一丝丝的风险把无辜的人杀掉
: : 是不对的 不管你为了什么多大的利益 你不可以杀掉无辜的人
: : 以功利主义者的角度
: : 当然要执行死刑
: : 因为这对社会整体的利益比较高
: : 对社会整体的快乐比较大
: : 这其实没有绝对的对错啦
: : 只是你的价值观 你的道德观
: : 一般人都是有时候功利主义 有时候绝对道德的
: : 换个讲法
: : 今天有一个无辜的人 心地善良 敦厚老实
: : 可是他死了 才可以让剩下的恶人死光光(死刑犯)
: : 你会为了杀光恶人把这个老实人杀掉吗??
: : 事情就是那么两难 你看到郑捷的脸 你会想说这人渣怎么还活着
: : 要是今天被误判的是你亲人 你愿意一起杀掉吗??
: : 我觉得大家在情感上一定很难接受废死
: : 但是我觉得很多事情就是那么无可奈何
: 其实目前大家提出来的三大冤案
: 郑性泽 江国庆 苏建和
: 郑性泽小弟实在不清楚,只知道牵扯到军法审判,且年代久远,当时军法比现在法庭黑暗
: 100倍,而且军法都废除了。
: 江国庆也是扯到军法审判,他是被刑求逼供,且证据卫生纸,只是鼻涕,不是精液等等等
: 。
: 苏建和案,供出他们杀人的罪犯证人已被先处死,而且证据力不足的情况还判他们杀人罪
: 。
: 以上我认为是冤狱,但并不网友所描述的不小心误判。
: 因为法官在尚未罪证确凿的情形下就宣判。
: 我觉得我们该检讨的是制度,执法人员该负全责,并落实无罪推定原则
: 我是觉得执法人员该通通抓起来审判,查明是否是明知罪证不足,为了结案而乱判。
: 郑捷案是明显罪证确凿,不可相提并论。
: 还有法官如果真的卯起来故意乱判结案,就算不是判死刑,也可以把人关到漏尿。
: 这并不是死刑废掉就可以解决的事。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09/504333.htm
这个也算是不会太久远的案子
科技日新月异,有时候以当时的科技看起来罪证确凿
过段时间用新的科技去检验确不是这么一回事
再加上人为判断错误
冤狱其实没那么不容易发生
有可能是执法人员判断错误,也有可能是检验技术问题
死刑是一执行,是完全无法回复的
在台湾最著名应该就是江国庆案了,
过去会出现难保未来不会出现
如果用终身监禁代替死刑一样可以达到与世隔绝的效果
而且,不幸是冤案至少能复原
面对生命
究竟是要宁愿错放还是宁愿误杀?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6-01 08:49:00
还在江国庆 军审都费了
作者: gn00157431 (qq88qq)   2015-06-01 08:49:00
所以郑捷会被误判?
作者: kkb702564 (神野)   2015-06-01 08:49:00
你的前提是台湾要有所谓的 "终身监禁"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06-01 08:50:00
又是一个因噎废食的典范
作者: kkb702564 (神野)   2015-06-01 08:51:00
而且像 郑 龚 根本就没有所谓误判 是要再教化啥?零争议的就早处理掉 一直开庭 对受害家属也是一种折磨
作者: hanchueh (RaidenHC)   2015-06-01 08:53:00
不然立个法,关25年无新科技证据再执行死刑呢?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5-06-01 08:53:00
问题是台湾根本没有实质的终身监禁..而且你被关好几年 这既定损害也是不可恢复的
作者: kojo3c (joe)   2015-06-01 08:55:00
冤狱坐牢,其实比执行死刑,更痛苦折磨,没有比较好。
作者: subi (细雨绵绵细雨)   2015-06-01 09:09:00
又在郑龚,连死刑也要搞分裂事实是管你随机预谋都能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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