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辖市门槛下修10万人 员林头份镇改市
地制法修正三读
〔记者苏芳禾、钟丽华、郑琪芳/台北报导〕立法院院会昨天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部分
条文修正案”,将设置县辖市的人口聚居标准从十五万人调降为十万人,符合条件的彰化
县员林镇及苗栗县头份镇可望改制。而人口数已九万多的新竹县竹东镇、彰化县和美镇、
南投县草屯镇也有改制的潜力。
依地制法相关规定,乡镇改制为县辖市,其预算与员额维持不变。学者则批评,大选前修
法是讨好选民,最后却是空欢喜一场,没有人、权与钱,人民依旧享受不到更好的福利与
生活品质。
内政部︰改制非升格 员额、财源不变
内政部民政司长林清淇指出,地制法中,乡镇市属同一位阶,依照“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准
则”与“财政收支划分法”,乡镇改制为县辖市后,编制员额与财源都维持不变,以人口
十万以上、未满廿万人的乡镇市为例,人员编制为八十八年七月一日编制员额总数再加十
五人,但县政府反而要负担改制后修改门牌与身分证的成本。
财政部官员也表示,现行“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分配办法”规定,普通统筹税款分配比率为
直辖市占六十一.七六%、县市占廿四%、乡镇市占八.二四%;因此,镇改制为市,并
不会影响财源分配。
提案的民进党立委陈素月表示,员林镇是第一大镇,人口十二万左右,却一直没有办法改
制成县辖市,一直是地方乡亲的遗憾;国民党立委郑汝芬也说,这是员林镇民长期以来的
期待,员林由镇改制成市,更是“一种荣耀”,而且可以拉近彰化的南北差距。
三读条文规定,人口聚居达十万人以上、未达五十万人,且工商业发达、自治财源充裕、
交通便利及公共设施完全地区,得设县辖市。人口聚居标准从现行的“十五万人到五十万
人”降为“十万人到五十万人”。
林清淇强调,此次修法仅是“改制”,并非“升格”,作业也只在县政府,无须向中央递
件申请。或许有人认为“市”听起来较进步,民代也有改制的压力,但他倒觉得,乡镇反
而具有在地价值与历史情感。
陈耀祥︰选前修法讨好选民
台北大学公行系教授陈耀祥指出,虽然乡镇市在法规上同一层级,但从乡镇改制成“市”
,对民众的感觉而言,却是另一种位阶提升,但现在修法,却没有任何改变,不但未解决
人员与财政的问题,也无助于地方制度改革,只是大选前的选票考量。
侯汉君︰未纳入财源分配 治标不治本
台北大学公行系教授侯汉君也认为,现在都市化加剧,人口往大都市集中,修法仅把县辖
市人口标准降低一点,并未思考整体国土规划与财源分配,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还是越来
越大,如此只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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