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电子报
北京2016年拟实行 “有停车位”才能购车
2015年05月29日 10:51 黄忠荣、 陈君硕/综合报导
新京报快讯5月29日电,北京市副市长张延29日昆表示,北京拟在2016年力争
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并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
、违停受罚”的思路制定相关内容。
29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张延
昆向大会作报告,称北京拟专门就停车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分析评估《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实施效果基础上,2015年启动停车地方性法规
的立法预案调研和立项论证,2016年力争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他还透露,对违法停车的最高处罚仅为200元、不扣分,力度不够。
届时,拟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对停
车定位、停车差别化供给和收费政策、规划与土地供应、吸引社会投资、强
化路侧停车管理、统筹停车资源使用和加强执法等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张延昆表示,此次普查调查范围包括设施布置、车辆分布、设施使用、设施
供给与需求、经营与收费、管理与执法等。普查之后,北京将建立停车位登
记制度,理清停车设施产权属性。普查结果还将数位化,掌握不同地区停车
资源规模和空间分布,从而测算平均停车时间、车位周转率、车位利用率等
技术指标。
在此基础上,停车管理将发挥“互联网+”,即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车位查询
、停车引导、车位预订、费用支付、错时停车等方面。
出版编辑:林柏安
校正编辑:王家祎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529002367-2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