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杀人还敢拒夜间侦讯喊人权?” 刘文雄也怒了
3.完整新闻内文: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女童遭割喉案震惊社会,龚姓嫌犯在犯案被捕后拒绝夜间侦讯,
亲民党副秘书长刘文雄对此在脸书痛批:“杀人的你们也在喊人权,拒绝夜间侦讯!你们
有没有想过,受害者的人权 ?”
自割喉案发生后各界挞伐龚姓嫌犯,名人与网友纷纷在网络上呼吁政府判龚男死刑,刘文
雄指出,这些杀人的野兽只要自己的人权,在他们的眼中,别人的生命就像猪狗一样,可
以随时随意剥夺!
刘文雄呼吁政府,应该要认真思考化学去势、终身监禁、假释门槛、电子脚镣,对受害者
的保护程度。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34169
5.备注:
废死:受害者的人权,那什么? 不说了,我要先去保护加害人囉~
作者:
thiuss (thi)
2014-05-31 19:36:00民进洞最爱ㄉ人权
作者:
sofaly (沙发椅)
2014-05-31 19:36:00国民党就是最好的例子 做坏事的时候 连宪法的保障人权都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5-31 19:37:00电子脚镣不是最近证明可以被钜掉吗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5-31 19:37:00怒杀小 杀人犯有没有吃饱睡好才是法律人所关心的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5-31 19:37:00
这就有点超过了 不给你睡乱不就惨了??
作者:
realivy (我要变瘦)
2015-05-31 19:37:00狗冥洞妈宗痛最爱废死
作者: just8811 2015-05-31 19:37:00
法律谁制订通过的阿?????
作者: wesley3721 (CWesley) 2015-05-31 19:37:00
这也能做文章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5-31 19:38:00应该用电子芯片植入龟头 想移除就必须剁览教
作者:
sofaly (沙发椅)
2015-05-31 19:38:00可以不鸟 现在要查国民党的时候比谁都强调依法行政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5-31 19:38:00
既然如此法律可以改阿 不喜欢现在对待犯人太仁慈就改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5-05-31 19:38:00
修法修掉阿 怒?
作者:
haoto (发饲料了)
2015-05-31 19:38:00一个杀人犯钓出这么多智障 根本台湾之光XDDDDDDDDDDDDDD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5-05-31 19:39:00本来就有的权利 都抓到了 又不差那一个晚上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5-31 19:39:00陈进兴都有要求公设辩护律师的权利了法律赋予他拒绝夜间侦讯的权利 本来就该给予施行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5-31 19:39:00神经病...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5-31 19:40:00
夜间侦讯反而给重犯借口 人都抓到了就好好问即可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5-05-31 19:41:00白吃…国会最大党是国民党啊…
作者: gwenwoo 2015-05-31 19:42:00
没办法,人家懂法律,法律是保障知法之人
作者: drigo 2015-05-31 19:43:00
这有什么好怒的, 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呀....不然要回到以前
要冷气开最强 用最亮的灯照 喝像尿的咖啡 不给睡侦讯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5-05-31 19:44:00做秀做过头了吧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5-31 19:46:00还有装神弄鬼吓犯人的XD
作者:
jak4096 (因有红嘘绿光焕发)
2015-05-31 19:48:00人权是没人可以剥夺的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5-05-31 19:48:00犯人基本的权力 不然要让他整晚不睡侦讯 给犯人翻案借口吗?都抓到了 有差这一晚?!
作者: shrincault 2015-05-31 19:49:00
作秀
作者:
RIFF ( 向问天 )
2015-05-31 19:50:00亲民党水平与国民党差不多宋楚瑜当年也是压制本土文化的凶手 这个党人权思想还差很远
作者: stloqa 2015-05-31 19:52:00
拜托快删掉~ 全部删掉~ 以后拜托不要唉
刘文雄我原本挺喜欢你的 现在看你作秀成这样 不爽投你了
作者:
cksxxb (胖小喵)
2015-05-31 19:55:00那和杀人犯不尊重别人人权有何不同
作者:
Falagar (天生玩物营养人)
2015-05-31 20:07:00干他妈的犯人的人权真是需要好好保障阿?不信没方法能用
作者:
post91 (123)
2015-05-31 20:09:00我希望他判死刑,但连拒绝夜间讯问的权利也剥夺似乎有点太过了...不该操弄情绪到这种民粹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