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两岁男童遭撞爆头身亡 车祸影片曝光

楼主: mahoro (天地一沙鸥)   2015-05-31 13:20:14
※ 引述《OGCOGCOGCOGC (吉霸昏!!!)》之铭言:
: 1.媒体来源:apple
: 2.完整新闻标题:两岁男童遭撞爆头身亡 车祸影片曝光
: 3.完整新闻内文:
: https://youtu.be/OUFDzqLrmI4
: 基隆昨夜惊传死亡车祸,一名年约两岁的男童,过马路时遭高速行驶的车辆冲撞,头颅破
: 裂死亡。肇事驾驶事后被带回派出所,讯后依过失致死罪送办。
: 网友认为,一个大人带3个小孩上街,真的很危险;手里抱着一个,无暇顾及另一个,导
: 致悲剧。也有网友说,行人走在斑马线上并无违规,是驾驶车速太快又未礼让行人,要负
: 最大责任。(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 相关新闻连结:惊传死亡车祸! 2岁半男童头颅破裂身亡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goo.gl/reHmdd
: 5.备注:
: 阿姨责任 成 驾驶责任 成
:  ̄  ̄
驾驶有错
家长也难辞其咎
你带小孩过马路时应不应该注意? 应该注意
能不能注意? 你已将挡住小孩一次了所以可以注意
有没有注意? 有注意的话小孩就不会被车撞了
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导致小孩死亡
过失致死GET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21:00
开慢点就好了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5-05-31 13:21:00
九个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21:00
帮补 路考达人会跳针斑马线无敌
作者: WeGoYuSheng ( ♂开启另一扇薇阁的门♂)   2015-05-31 13:21:00
等等会有人说你在检讨被害者 然后拿印度强暴做类比
作者: jupei (沛)   2015-05-31 13:22:00
那个开的太快了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5-05-31 13:22:00
本来法律就规定行人有优先路权,楼上才在跳针吧
作者: ct0304   2015-05-31 13:22:00
台湾驾驶一堆不理礼行人的一堆..还觉得自己开车大家都要让
作者: payneblue (OldManHall)   2015-05-31 13:23:00
看影片驾驶一定超速的 不过家长也要付责任
作者: WeGoYuSheng ( ♂开启另一扇薇阁的门♂)   2015-05-31 13:23:00
先看我原文的推文再来说我跳针吧ZZZZ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23:00
事实就是斑马线无敌阿...不然你去撞撞看 一定你输
作者: NaouZ (W3ME)   2015-05-31 13:24:00
检讨被害人模式: 命是自己 der
作者: payneblue (OldManHall)   2015-05-31 13:24:00
台湾驾驶 大多没有礼让行人观念阿 自己走在路上要小心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欢妳~)   2015-05-31 13:24:00
在台湾只有台北会开未依规定礼让行人罚单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24:00
你去斑马线开无敌来看啊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5-05-31 13:24:00
在台湾驾驶最大,都行人在礼让车辆难道不知道吗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欢妳~)   2015-05-31 13:25:00
其他地方过马路 真的都没再让行人过马路的 很现实
作者: WeGoYuSheng ( ♂开启另一扇薇阁的门♂)   2015-05-31 13:25:00
干嘛去撞?但我也不想在斑马线被撞 因为伤的是我
作者: xjason (jason)   2015-05-31 13:25:00
驾驶过斑马线时慢了没有?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5-05-31 13:26:00
不要让小孩子出门就好啦
作者: ladisign (喇低赛)   2015-05-31 13:26:00
斑马线无敌zzz 自己去开无敌啊 丢了命赢了理 不就好棒棒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26:00
我敢开你还不敢撞哩 嘴砲
作者: black205 (寻觅方向的人)   2015-05-31 13:27:00
别再难辞其咎各打五十大板了好吗 驾驶问题还在那边屁
作者: xjason (jason)   2015-05-31 13:28:00
路人的确要注意 没注意到就活该死在斑马线上?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28:00
嘴砲大家都会啦 不只斑马线 你在这秀下限也无敌啊
作者: Qinsect (Q虫)   2015-05-31 13:28:00
斑马线无敌只限定在法律上,人死了就在人生昂赖输了
作者: kobe75525 (失败者找理由成功者找方)   2015-05-31 13:28:00
那种开车习惯,每次过路口都不减速,就算今天没有撞死小弟弟,早晚也会出事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28:00
原来遵守法律也秀下限阿?
作者: Qinsect (Q虫)   2015-05-31 13:29:00
媒体真该24放送一些法条概念 不然总是有些白痴会秀下限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29:00
你那个叫打脸 马英九都90%支持率了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29:00
法律有说你斑马线无敌 别开玩笑了
作者: dwbh2004 (YU)   2015-05-31 13:29:00
班马线闪黄灯撞死人!!酸民:先检讨行人!一定是三宝的错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0:00
崩崩了吗?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5-31 13:30:00
台湾人奴性还真不是普通的重
作者: folkblues (人有悲欢离合有用吗~科)   2015-05-31 13:30:00
台湾真的驾驶最大+1斑马线上的行人都要礼让汽车的=.=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5-05-31 13:30:00
无敌?是有优先路权,看得出你的水准了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0:00
法律行人本来就有优先路权阿 多读点书好吗 不要为战而战
作者: undGretyl (丧心病狂)   2015-05-31 13:31:00
三宝饭吃腻了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1:00
优先路权=让2岁儿童自己过马路?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1:00
我没有说家长没错阿 只是行人有优先路权有问题吗?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5-05-31 13:32:00
斑马线无敌是上法院时~人都挂了去阴间开无敌吧
作者: linkcat (林克猫)   2015-05-31 13:32:00
所以搞半天你们两个根本白吵了啊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31 13:32:00
看到女的 先来一句三宝 绝对没错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3:00
他本来就没事找架吵阿 NBA板的事也可以扯到这 陈高级专员
作者: web946719 (韦伯就是漏气依旧)   2015-05-31 13:33:00
所以推文到底是在吵洨啦XD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欢妳~)   2015-05-31 13:33:00
2岁儿童就没有优先路权了吗 原来要成年人才有啊
作者: zkow5566 (废文王5566)   2015-05-31 13:33:00
这里一堆屁孩连车都没开过 你跟他们讲听不懂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4:00
你自己都知道是两件事了 还扯一堆是怎样
作者: ladisign (喇低赛)   2015-05-31 13:34:00
优先路权zzz下次看到脑包驾驶摆明不屌路人 你就勇闯看看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欢妳~)   2015-05-31 13:34:00
那倒底要几岁才有 小学生要上下学 有没有?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4:00
我哪里扯一堆 我就说行人有优先路权阿
作者: starport (轻松看)   2015-05-31 13:34:00
挺楼主....小孩就死了还那边争输赢 明明做妈的多注意一点就能避免悲剧
作者: dwbh2004 (YU)   2015-05-31 13:35:00
在酸民心中路权通通是我的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5:00
不管怎样你撞到就是你衰 不是吗?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5:00
本来就都有责任 你硬要强调斑马线无敌用意是?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5-05-31 13:36:00
驾驶错90%以上 他们可是在斑马线上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6:00
斑马线无敌就是你撞到了你法律上一定有责任 不是?我陈述台湾现况事实也有问题?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7:00
我有说过他不用负责任吗? 但是小孩的命能挽回吗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5-05-31 13:37:00
反正就是检讨被害人啊
作者: JAMES0128 (怎么这样勒)   2015-05-31 13:37:00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5-31 13:37:00
根深柢固的奴性,真不知道是怎么培养来的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7:00
我有说行人用命换值得?我单就事件讨论 你自己要在那扯东扯西
作者: ggggoooo (...)   2015-05-31 13:38:00
就算法律上无敌有洨用 命没了都是屁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8:00
如果台湾每个人都有礼让的观念今天小孩会死?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39:00
自己都是事件讨论 别人都是扯 有你会扯?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39:00
呵呵 那有什么好吵的 不就你认ID为酸而酸而已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5-31 13:40:00
驾驶表示:台湾人就是这么奴,碾过去就对了,他们自已会闪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40:00
不要拖低逢甲的程度好吗 我认识的水准都还不错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40:00
如果如果如果 如果每个人过马路都小心今天小孩会死?唉 果然崩了 还有没有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41:00
法律上规定就是车子要礼让 你有考过驾照吗?
作者: duckling4343 (欧欧欧喷将!!)   2015-05-31 13:41:00
行人的确有优先路权 但也要有危机意识 发生事故 损失最大的永远都是行人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42:00
两个一起注意不行?非要二分法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43:00
法治社会OK? 行人不注意并不违法 车子不礼让是可以开单的你对此不爽就去叫政府立一条行人未注意路况被撞死自负
作者: clement80161 (我喜欢妳~)   2015-05-31 13:44:00
就畸形社会啊 有这条法但现实没人鸟 垃圾驾驶多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45:00
没不爽啊 别脑补齁 而且行人也付出代价了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47:00
那找我讨论这个干麻? 无言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49:00
是谁先答腔的 也太好笑 找你讨论?呵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49:00
呵呵 你先来找我的吧? 现在连逻辑都有问题?连自己讲过的话都不敢承认 真的别再拉低自己学校的程度了
作者: roktzzt (阿银)   2015-05-31 13:53:00
不要生就不会被撞 正解
作者: lebronlon (说话不能太中肯)   2015-05-31 13:56:00
有够可怜 扯学校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3:57:00
我没讲你学校怎样 我是讲你个人不要影响学校
作者: ikaros5566 (别被姊电到>.^)   2015-05-31 13:58:00
哈哈某腿迷真好笑 各种跳针没东西好吵硬要嘲讽秀下限看一下 原来是学店 不意外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4:00:00
欸不要扯学校 你会很可怜XD
作者: chiaowei (Mr.餐厅)   2015-05-31 14:09:00
骂驾驶用4个字 ..6行字怪家长 ...嗯~~~y
作者: ikaros5566 (别被姊电到>.^)   2015-05-31 14:15:00
原来别板有恩怨 追到别的板也是满幼稚
作者: LFTK (LFTK)   2015-05-31 14:21:00
战逃了就别追杀了 不然我们也一样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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