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请问废死的精神

楼主: uiouiouio (太阳蛋王子)   2015-05-31 07:40:39
※ 引述《Greatgenius (雷达 X 守望)》之铭言:
: 看版友有简单的提废死的概念
: ”死了已经唤不回所以就算了,
: 但活着的就要想办法矫正他”
: 然后就告诉大家死刑无法吓阻杀人
: 可是本鲁想了很久始终不明白这道理在哪
: 害虫你不也是来ㄧ个杀一个,
: 难道你会觉得杀一只蚊子、
: 无法阻止另只吸血蚊出现所以不杀?
: 你杀蚊子时没想这些吧,
: 杀害虫不就为了环境干净一点?
: 我们干掉杀人犯的出发点不是恨吧
: 我们只是在清垃圾
: 让我们的环境干净好一点
: 你要检讨环境不佳国家不强,
: 所以让疯子变多去当路斩,
: 这一点我完全赞成去改善你我环境
: 你告诉我这些杀人犯还有救
: 我相信你啊,给我一个科学、有效、
: 成功率好歹超过98%的方法吧
: (我知道科学没有100%)
既然科学没有百分之百,那假设死刑犯教化成功机率只有2%好了,这应该够低了吧
因为98%的死刑犯无法教化,所以那2%可教化的死刑犯不值得给他们更生的机会?
我想大家都不会认同这种"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的论点
其实终身监禁已经可以达到和死刑同样的永久隔离社会的目的
可是在终身监禁同时辅以感化教育
有2%我们认为罪大恶极之人在为他们的错误付出了代价后 可以重新回归这个社会
所以不管如何我们都不应该选择死刑这种无法回复的选项不是吗?
没有人是天生的杀人犯,除非有科学研究证实,带有某种基因就注定会杀人
犯下杀人罪刑其实都有其社会背景因素所造成
如日本常发生的无差别随机杀人事件(沙林毒气 模仿杀人等)
人们更常去探讨其社会环境造成因素
当然,在同样环境因素下,不是每个人都会选择杀人这个选项
所以犯下杀人罪刑也有其个人因素
既然犯下杀人罪刑有其社会因素及个人因素
为何我们可以选择死刑这种完全由犯行人承担所有过错
个人因素部份以剥夺其行动自由(宪法保障的人权)使其付出代价
社会因素部分则应该给予犯行人再教育(即感化教育),使其有机会重新选择
这才是法律为社会最低道德标准的目的
: 可是不能在国家环境还很糟的时候,
: 老鼠蟑螂满地爬蚊虫四处飞,
: 还要大家配合你不让我清垃圾吧
: 有没有人可以提供矫正方式跟判断标准的八卦?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5-31 07:41:00
这时候有可以剥夺宪法保障的自由了...我是说废死啊妳们的标准可以在精确一点吗?不要变来变去的谈到死刑就说宪法不能剥夺~都可你解释~废死要不要考虑自己去找一块地 封地建国算了啊?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   2015-05-31 07:43:00
终身监禁喔?忘记之前逃狱案了吗?看不到未来的人他们会不会做出什么傻事啊?
作者: RIP5566   2015-05-31 07:43:00
又是你我推了ㄧ把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5-31 07:48:00
抱歉 我宁愿错杀一百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5-05-31 07:48:00
照你的说法,陈进兴也能教化阿,他还放了南非武官一家欸
作者: w76530   2015-05-31 07:49:00
给需要判到死刑的人机会,那谁给受害人机会?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5-31 07:49:00
这个社会并不非得需要那2%的死刑犯不可 没有一定要让他们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5-31 07:50:00
活下来的必要 且事实上存在放出来后再犯的案例社会既然会对咬死人的动物处死而不给机会 对死刑犯自然也该比照办理就你举的比例 错杀2%(我还不觉得是错杀勒 他们是真的犯罪)换到98%没错杀 这比率超划算的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5-05-31 07:54:00
推楼上两位,而且不管如何,既然已经犯下其行可诛之事这是不可抹灭的事实
作者: yargy   2015-05-31 07:57:00
98%换2%很值得阿,那98%狱中或外面出事算谁的
作者: rvuu (天墙)   2015-05-31 08:07:00
为了少数重大社会案反废死 和 为了少数冤狱案废死 逻辑同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5-31 08:17:00
把那些重犯当人看的是你不是我在我看来他们除了新鲜器官外 比畜牲更没价值放在预中不算真的隔绝 还会增加管理人员的成本跟风险好的重犯就是死的重犯 只有杀掉他们才能杜绝一切再犯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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