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小段 fb

楼主: asity   2015-05-30 19:02:56
现行法是长这样~
第 6 条
总统得命令行政院转令主管部为大赦、特赦、减刑、复权之研议。
全国性之减刑,得依大赦程序办理。
这里面的逻辑是什么?是皇恩浩荡~是蒋总统御赐恩典,这种程序还是很封建思维
这种就是个什么逢元旦国庆来个大赦的概念,
老实说我也想不出来为什么放假就可以赦免人
小段的作法是还有一个书面程序
那为什么要有一个[书面拒绝前不得处死]
这逻辑很简单啊,就是要是总统开完会觉得要特赦,可是人已经挂了怎么办?
不加这一条会比较有道理?总是要避免刚刚说的那种情形
你法律不能自相矛盾吧
6-2是要找专家开一个委员会 可是没有说是[废死]专家喔
不开这种会是总统一人决定 开这种会是多人合议
后者的程序比较符合民主概念。
你要想想 连跟公家单位报帐都有程序了 可是特赦没有 特赦却又写在宪法
不是很奇怪吗?
那以公部门运作,你要提申请还是会要有个[施行细则]最少也有套表单
去规范说提出赦免要备齐那些资料、程序
大概也不会是随便写封信就行,如果没有真的是不合理
那更重要的应该是这个会议要公开透明
大家要监督不能搞黑箱
如果要特赦要有可以说服社会的理由
专家名单要是公开的,提出申请的辩护律师则本来就是公开的
有个会议,总是比总统自己来 好得多吧!
※ 引述《DongRaeGu (东拉菇)》之铭言:
: ※ 引述《ron19971997 (rR)》之铭言:
作者: CCF091 (球来就打)   2015-05-30 19:03:00
死刑犯加油 2016小英就放你们出来了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5-05-30 19:06:00
上次就是有一个向总统府陈情,结果突然被拉出来枪决的
作者: hihi29 (无)   2015-05-30 19:07:00
真的觉得会出现矛盾情况 怎不压个时限 这很明显就是走偏门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5-05-30 19:07:00
可是临时要放人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在马英九的任内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5-05-30 19:08:00
问一下 每个死刑犯申请 总统府都要跑一次这流程?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5-05-30 19:08:00
因为马英九最自豪的就是分层负责,他不会看陈情信的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5-05-30 19:09:00
可以拒绝吗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5-05-30 19:09:00
就算这一条通过了,反而是加速死刑的执行可能总统府基层一收件就直接盖章否决特赦陈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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