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有没有废死根本不懂人权是什么的八卦

楼主: imaclone (毫无反应就是个@@)   2015-05-30 14:14:12
人类诞生时就是肉弱强食,谁跟你讲什么狗屁人权,
直到人类civilization之后才有人提出“人权”的观念,
倡导“你犯了错,但可以有公平的审判”的概念
也就是ㄧ种“强者公平对待弱者”的游戏规则
人权不是先天的,人不是ㄧ出生就有人权,而是ㄧ出生就有“想要追求人权平等的心”
人权不是天生的,而是“被教导”的ㄧ种观念
你在法治国家可以期望有人权,但你也同样被期望可以守法,做一个人
(或者你可以去ISIS)
在人权之上的是法律,不然所有人犯罪都不用被制裁了,
你犯了错,你的人权是“得到公平审判的权力”而不是“保有生命的权力”
废死的基本概念是“人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生命”,但杀人者本身就违背这点,
所以根本不成立
死刑跟本不该跟人权混在一起谈论,废死应该争取的是“犯罪者得到公平审判的人权状况

譬如有冤狱就帮家属翻案
也就是根本就不该把废死是为了人权放在自己的主张里
就直接说你想要当总统特赦死刑犯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还直接ㄧ点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4-05-30 14:14:00
心得文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05-30 14:15:00
笑死 你去欧洲先进国家看看ㄅ先进国家不学 专学中东那种落后国?
作者: ad47 (我现身了~)   2015-05-30 14:15:00
好棒棒 可以去开课了你
作者: MaxScorpio (台湾中国一边一国)   2015-05-30 14:15:00
弱肉强食? 你在保护伞内说这句话不觉得很讽刺吗?
作者: manson666 (The Air I Breathe)   2015-05-30 14:16:00
反废死...可是你讲的好烂阿......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过动症)   2015-05-30 14:16:00
你的理由不够充分 而且这样会无限上纲成 犯了错怎样判都可以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5-30 14:17:00
你滚去北韩吧
作者: q210216 (玮仔)   2015-05-30 14:17:00
废文!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过动症)   2015-05-30 14:18:00
突然觉得这应该是反串
作者: ptgeorge2 (左轮小手枪)   2015-05-30 14:19:00
讲的好烂,你真的知道弱肉强食的无奈?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5-05-30 14:20:00
心得就别来了 当这里fb?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5-05-30 14:20:00
对啊, 伊斯兰法律定的那么明白,石刑, 砍手多有人权
作者: LeftCorner (仆は臭肥宅です。)   2015-05-30 14:21:00
心得文滚回fb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5-05-30 15:01:00
反废死给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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