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初修法将六万名私校教职员,纳入公保年金保障,立法院院会今三读通过
《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案,将全台国营事业、公部门驻卫警等不适用优存利息,
也没有公保年金的“年金孤儿”,纳入公保年金给付范围,预估将有19000人受惠,
国库每年支出包括保费、超额年金约2.5亿元。
铨叙部初步规划,经济部国营事业中油、台电、台糖、台水公司、财政部菸酒公司、印制
厂、台湾银行人寿公司及金管会所属、中央存保公司、驻卫警、中央银行造币厂等,凡未
支领月退休金或优存者全纳入第二阶段推动。
修正案明订回溯条款,将自2014年6月1日起算,且排除中央民选公职及政务人员适用。
(黄信维/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529/619035/%E7%AB%8B%E9%99%A2%E4%B8%89%E8%AE%80%E9%80%9A%E9%81%8E%E3%80%80%E6%94%BE%E5%AF%AC%E5%85%AC%E4%BF%9D%E5%B9%B4%E9%87%91%E9%81%A9%E7%94%A8%E5%B0%8D%E8%B1%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