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酒驾多 警政署:自清机制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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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29日电)
铨叙部提出去年公务人员受惩戒原因报告,最多是酒驾,且警察占大宗。警政署今天强调
,自清机制比其他机关更加严格,如员警涉嫌公共危险罪,一律移付惩戒,绝不宽贷。
铨叙部28日在考试院会报告“103年办理公务人员受惩戒处分动态登记情形”,有224人受
惩戒,酒驾行为共52人,且以警察人员占大宗,有48人。
警政署表示,员警酒驾涉公共危险罪,除依法究办外,并依公务员惩戒法即时移付惩戒,
其他行政机关多以自订奖惩标准表惩处记过,警察机关绝对一律移付惩戒。
警政署解释,因其他行政机关与军事单位并未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惩戒,不会纳入统计
资料,所以数据显示员警酒驾位居公务人员之冠,与事实有落差。
警政署公布统计数据,今年1月至5月28日止,员警酒驾33件,其中主动查办17件。酒驾33
件与去年同期比较并无增减,但主动查办案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0件。
警政署说,对防制员警酒驾不遗余力,且从自检、探访、考核、辅导列管等各方面实施,
并强力要求各机关对员警酒驾案件发掘,会持续不定期查察员警驾照持有状态,了解有无
酒驾情事,若发现均依规定追究,绝不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