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山难获国赔 法官:南投消防局虚耗人力,错失时机
中山医学大学大四学生张博崴,100年2月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踪,蒐救53天寻获时已经死
亡,家属诉请国赔665万元,台北地院今判南投消防局应赔偿266万余元,理由是,南投消
防局未能迅速蒐集情资以缩小搜救范围,导致虚耗蒐救人力,错失时机,终致张博崴苦等
救援7至9天而失温休克死亡,认定南投消防局怠于执行职务,符合国赔要件,应该赔偿。
中山医学大学四年级学生张博崴,100年2月28日传出在白姑大山迷途失联,后虽寻获
但已身亡,家属事后诉请国赔,台北地院今判南投消防局应赔偿266万余元,成为国内首
例山难国赔案例。(图:家属提供,记者佟振国翻摄)
判决指出,南投消防局100年2月28日深夜获报后,未即时查访刚下山的山友有没看到张,
以致未能推断张是极可能在抵达三椎山前就已迷途;消防局直到3月4日才查访山友,查访
时也没问下山路径和行经地标的时间,查访聊备一格,没问到重点。
而张博崴迷途后曾打电话给女友,消防局却迟未查访其女友,收集张的最后说词与背景音
等资讯,也未于第一时间过滤基地台讯号位置以缩小范围,直到1个月后的4月1日,才前
往白姑大山定位基地台讯号范围。
判决又指,搜救队采“单点线性”的集体行动,轨迹涵盖范围并不广泛,且每梯次搜救3
天,但扣除往返与夜间,实际搜寻时间不到半天,各梯次未密集相继衔接,无法深入、彻
底搜索,虚耗人力于路途。
法官又批,搜救人员虽然有带卫星定位仪,消防局指挥中心却未要求搜救人员回报定位点
,亦未标示起来,以掌控已搜、未搜范围与路线,只以粗略的管制表,用笔记下队员叙述
式的口头回报;而最终山友找到遗体的路线,在3月2日队员口头回报已搜过,但注记为“
无所获,至溪底搜寻亦无所获”, 足见不是口头回报有误差,就是搜索未确实,指挥中
心无法掌握实情,未能落实指挥功能,确有疏失。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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