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司法首例 山难搜救不力判国赔267万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27 22:48:02
※ 引述《neepa (官小讲话算三小)》之铭言:
: 但是拜托,请成立一支专业、专精、专门的山难搜救队
: 而且请不要挂在消防署下面,请挂在专责业务机关下面
: 要什么国家公园管理处啦、林务局啦、林管处啦,
: 随便啦,就是对"山"专精一点的!
: 为什么不要挂在消防署下面?
不好意思,现阶段若要成立这种专责,还是只能挂在消防署底下....
不然麻烦请挂在
国搜中心 指挥体系底下.
国家公园/林务局/林管处 通通不适合,就这么简单.
挂在国搜底下,或许才算是 专业导向.
林务局底下的林管处是对 山林熟,但不对 山难救援 熟.
巡山员因为工作巡山,或多或少对于山都看得比较多
所以一接到通报,对于待救者所描述的地理位置,若有印象
比较容易知道是在哪个林班哪个山头哪个地点.
林务局 连一架直升机都没有.
巡山员还持续遇缺不补,只补一些约聘雇,
那些约聘雇在山里面出事,拿不到正式缺的抚卹赔偿
(上次土石流,西部某分站不就死了一对鸳鸯???)
: 消防署一定又责成各县市消防局成立常时编制山难搜救队
: 各县市消防局又因为人数无法移动,所以改成临时编制的搜救队
: 这样...还不是回到原点?!
建议修法啦,登山的人自己要负责自己的生命安全
不是他马的什么都丢给国家.
独自一人没有经验,没有装备齐全,路线资讯齐全,资料齐全擅自上山者,
判徒刑兼处以高额罚金
成队上山没有顾好同伴,有人出事迷路,一律连坐判刑兼处以高额罚金.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5-05-27 22:50:00
请遇难者缴清所有搜救的人力物力直升机油料费等就好不要搞到看病没医护 遇难没人救的正港鬼岛阿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5-05-27 22:54:00
我认为简单的使用者付费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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