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司法首例 山难搜救不力判国赔267万

楼主: kcfan (kc)   2015-05-27 21:06:39
※ 引述《WillWaiting (Creep)》之铭言:
: 山难者固然自己有责任 但不代表这个国家的搜救系统就没问题
: 台湾没有专业的山难搜救队
: 张博崴的事件是有出搜救队 但是搜救队只在步道附近找
: 你不组一只专业的负责搜救
: 每次山难就派一堆消防员大拜拜式的瞎打转
: 反而更浪费国家资源 不过这道理我们政府是不会懂的就是
山难搜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消防法也只规定灾害抢救而已,没有说到有人去游山玩水
失踪了,要动用国家资源去找人。
今天只要有人去爬山迷路,就要出动大批人力去搜救,找回来也只谢谢指教,完全没有
任何的费用负担,当然大家就会以为国家花费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取找人是应该的。
这个新闻报导没提到法官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应该说依据哪依法哪一条,消防局没
尽力搜救才裁判国赔,不然依法判决是讲好玩的?这法官好像__龙进化版。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5-05-27 21:08:00
其实就是要钱而已 谁管你判什么
作者: kidd168 (银色幸运草)   2015-05-27 21:08:00
就算我们觉得家属死要钱也不能在网络上说出来啊~会被告吧
作者: loeawei (初始有六)   2015-05-27 21:16:00
说话的确要小心的 被告机会很大 点到为止
作者: tongzhou (路过的小牛)   2015-05-27 21:17:00
法官是依哪条阿 感觉很X龙耶
作者: rockido (123)   2015-05-27 21:20:00
新闻没写怪法官?
作者: loeawei (初始有六)   2015-05-27 21:22:00
如果那位妈妈有办法弄到法官判国赔 那对付乡民也不过是小碟罢了 总之大家别再跟这个女人 新闻事件扯上任何关系了不是悲观问题啦 她的种种言行作为 已经感受得出 她需要..有看过那位女人在登山网站发文内容的 就知道我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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