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lWaiting (Creep)》之铭言:
: 山难者固然自己有责任 但不代表这个国家的搜救系统就没问题
: 台湾没有专业的山难搜救队
: 张博崴的事件是有出搜救队 但是搜救队只在步道附近找
: 你不组一只专业的负责搜救
: 每次山难就派一堆消防员大拜拜式的瞎打转
: 反而更浪费国家资源 不过这道理我们政府是不会懂的就是
山难搜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消防法也只规定灾害抢救而已,没有说到有人去游山玩水
失踪了,要动用国家资源去找人。
今天只要有人去爬山迷路,就要出动大批人力去搜救,找回来也只谢谢指教,完全没有
任何的费用负担,当然大家就会以为国家花费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取找人是应该的。
这个新闻报导没提到法官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应该说依据哪依法哪一条,消防局没
尽力搜救才裁判国赔,不然依法判决是讲好玩的?这法官好像__龙进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