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o35437431 (悠哉小影)》之铭言:
: 狗在台湾社会上 定位上就是宠物
: 宠物是可以吃吗????
: 在台湾观念是比较少人会吃吧
: 只有反指标的人才说 可以吃
“宠物”当然不是给你吃的,
隔壁小明养一只猪当宠物,不会用来吃,更不会给你吃。
以前的农业社会,也会分 肉牛 和 工作用牛。
农人再穷也不会去吃工作用的牛,因为这就不是拿来吃的。
所以同样道理,“专门养来吃的狗”,跟“当宠物的狗”也是部一样的。
可惜现在台湾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一堆低能儿没办法分清楚 肉用 跟 宠物用 狗的差异。
然后理由千奇百怪,像是什么“还有很多肉可以吃”,
这完全不构成“不能吃狗肉”的理由。
台湾人整天笑对岸人蠢,结果对岸人这部分分得比台湾人还清楚 ㄏㄏ
: 通常这种议题吵很久的乡民你可以问他
: Q:意思是你想吃狗吗?
: A:会阿(那边稳固立场
: Q:那你有吃过吗?
: A:没有
: Q:现在带你去吃
: A:好阿,改天!我现在没空
你在台湾怎么吃?那些非法狗肉店的狗都不知道哪里捡来的
: 通常坚持狗、猫可以吃的理论是
: 万物生物都是食物,所以可以吃
: 这个议题就跟国外的争议一样
: 丹麦杀害海豚
: 加拿大杀害海豹
: 一样的意思是 吵不完
: 如果你们还是坚持要吃狗肉的
: 麻烦不用跟乡民讨论议题了
: 请跟政府申请合法的狗肉养殖场餐厅
: 谢谢!!!!
这还得先废除不得为了吃而宰杀狗的狗屎法条
“可以吃狗肉,但不能为了吃而杀狗”
这种白痴到极限的法条造成的现象,简直像是在耻笑台湾人智商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