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PO这篇文是需要一点勇气的
因为我身边就有认识的人
明显是从事违法的工作
其中有人去检举那公司 却无效
而我本身去检举同学非常经营的公司
得到主关机关的回复
"已依行政程序移请权责机关办理"
行政程序...但过了一个月
我同学的公司似乎还是活得好好的
还一直发短信来找我参加活动
补习费四万 有点贵
其实有点想发一篇爆卦的
让各位乡民大大鉴定一下这些商业行为究竟是否合法??
台湾又是否还有法律和正义存在??
作者:
jolihigh (hey joe)
2014-05-26 20:39:00总统带头违法,很熟悉吧?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4-05-26 20:39:00你的不自杀声明呢?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5-05-26 20:40:00你要将资料交给特侦组
作者:
jayfeng (杰奉)
2015-05-26 20:40:00你什么时候产生了台湾有法律的幻觉?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5-05-26 20:40:00你应该后面注记同学的政治倾向:绿绿的 他们就惨了
作者: milkyway168 (云河) 2015-05-26 20:41:00
有钱(权)人都是对的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05-26 20:42:00教你 再发一份(连同主管机关给你的这份)寄给政风单位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5-05-26 20:42:00讲真的 我看不出你说的问题点 只说4万 然后呢?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5-05-26 20:42:00当然如果不是绿绿的 那你还是看开点
作者:
mp60707 (哲哲)
2015-05-26 20:43:00注明 公司是绿的 马上被查到倾家荡产
你要不要先讲讲"违法"的点在哪?? 没头没尾的是怎样??
作者:
darkguy (riven)
2015-05-26 20:46:00你是想说某电脑补习班吗
一个月? 你是不是还是学生? 公司不用查?不用公文往返?
其中一件是类似前阵子很多新竹县议员被判刑的事件...
作者: yiloca (琴之森) 2015-05-26 20:51:00
有党证 错了吗??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15-05-26 20:55:00
一个月也太短了....除非你找立委帮忙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5-05-26 20:55:00违建都可以被当成交易客体了 伟哉台湾法院
我同学之前开着三百万的跑车 似乎真的满好赚的若他们是合法经营 我会很佩服他们 但无从得知该公司没有出现在主管机关公布的特许事业名册中但却经营著类似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