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鲁蛇早!
是这样子的 最近我很缺钱
刚好看到新闻上有大学生因为把未授权的影片加入拨放清单
结果被代理商告 一见面就是要求付和解金
但是后来有乡民贴出智财局的公告 说加入未授权的影片加入至播放清单并未违法
况且乡民也提到 代理商的做法可以告他恐吓罪
正想要利用恐吓罪这一条去搞点生活费时
没想到已经有人率先士卒的跑去代理商的fb说
他也有把你未授权的影片加入拨放清单 叫代理商告他
没料到代理商说 提告的都是法官 不是他们 他们只会劝导下架
https://www.facebook.com/deepjoy.com.tw
http://i.imgur.com/682HPCn.png
这...有点搞混我了
我对法律不是很内行 请问法官的职权 管最广是管到哪里去?
有八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