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法院沦为诈骗刽子手,“支付命令”恐违宪

楼主: CassSunstein (Pm)   2015-05-25 22:00:06
※ 引述《honeyprin (honeyprin)》之铭言:
: 今日最新进度:初审通过!!!
: 未来将强化债权人“释明”义务,要求提出证明,法院才能核发支付命令
: 实况影音:http://on.fb.me/1Fzb5N2
: 尤美女委员:
: “支付命令”只需透过事务官“形式上的审查”,而不需附证据就可核发
: 法院沦为诈骗集团与地下钱庄的刽子手!
: 而且事务官核发的“支付命令”就具有形同法官判决的既判力
: “这本身就通不过宪法的检证”!!!
:
支付命令1.没有异议的话
1.期限到了有既判力
2.若要异议 收到支付命令的人就说"您杯有异议"即可
3.少数网友说 这样可让债主对皮皮的债务人较为方便的讨债成功云云
我只针对3.与2.彼此逻辑上矛盾来说明现行支付命令的错乱~
支付命令的发出 而使申请人获得(正义或不正义的)财产有两种情形:
1.正义的情况:确实欠钱的人没有申请异议
2.不正义的情况:没欠钱的人 因为不熟规定而没有异议而被坑
支付命令的发出 使申请人(包含担任银行法务的网友或歹徒)依然拿不到钱的情况
1.正义的情况:歹徒乱申请法院发 但接到的民众(有法律知识)对法院异议:您杯有异议啦!
2.不正义的情况:银行法务请法院发(想说这样就可使皮皮的对方还钱) 但对方既然皮皮的
加上若懂法律 照样提出异议:您杯异议啦
作者: ray2501 (猫是一只猫)   2015-05-25 22:01:00
Good
作者: WINWIND1029 (豁达)   2015-05-25 22:04:00
为非作歹之人,必祸延子孙……
作者: clide5566 (可利德56)   2015-05-25 22:05:00
一般民众不懂的话 可以去问律师阿 花点钱 就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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