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在户籍地,都有可能因为家人代收而背上不明来源债务的支付命
令现在正在立法院询答,沃草也在直播中。
直播连结:
http://musou.tw/live_streams/270
关于修法缘由,请大家参照之前小弟爆卦的“五十天误一生的支付命令”。
#1LLAiWj7
支付命令的问题其实在于:
支付命令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向法院提出,法院不用找欠债的人过
来了解状况,就可以发出。而当事人收到、或有人代收20日内如果没有
提出异议,等同于“判决确定”。
如果要更改判决,就必须依循“再审”途径处理。但再审的条件十分严
苛,除非发生非常严重的错误,否则败诉的当事人就不能否定该判决所
确定的内容,不能再争执那个确定判决是错误的。而再审能提出的时间
又很短,只有三十天,超过就无法提出再审。也就是说,如果异议20天
内没有提出异议,就是判决确定;确定30天内没有提出再审,就无法推
翻这个判决,这个债务就变成法院认证确定了。
举例来说,有人发现对方提出支付命令的本票被伪造,向法院提出再审,
结果法院却要求“先找到是谁伪造”,还要“判决确定”才可以提出再
审。再审时限只有三十天,当然就来不及了。
支付命令:
http://c.blog.xuite.net/c/8/d/d/11260519/blog_206650/txt/5316405/0.gif
图片来源:
http://blog.xuite.net/airjojo/ROOM1/7206331
送达通知书: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order1.jpg
什么是支付命令?法院帮诈骗集团骗我??
http://plainlaw.me/2015/01/24/paymentorder/
因为支付命令问题很大,所以还曾有人做出“支付命令和巨人比较表”XD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order.jpg
这次修法一共有三个版本:
江启臣版本
草案概要:
增加支付命令声请人释明义务:明文规定,修法后支付命令声请人必须
检附证据,法院才会声请核发支付命令。
优点:
避免债权人无证据即可声请支付命令。
缺点:
1. 虽强制要求检附证据,但法院又无能力审查证据真伪,等于诈骗集团
仍然可以用假证据、继续滥行声请支付命令。
2. 没有解决支付命令确定后产生确定判决效力,债务人依然无法救济。
3. 修法前的支付命令冤案被害人修法后仍然无法救济。
李俊俋版本
草案概要:
修法后,支付命令无确定判决同一效力。
优点:
增加债务人事后救济的机会:修法后,债务人于支付命令确定后,仍得另
诉提起救济,无庸再循根本无法有救济的再审程序。
缺点:
基于法不溯及既往,修法前的支付命令冤案被害人,于修法后,仍无法救
济。
林国正版本(司改会律师团版)
草案概要:
1. 修法后,支付命令无确定判决同一效力。
2. 明文规定,修法后,债务人若欲提起另诉救济如何处理。
3. 于民事诉讼法施行法中创设专属于支付命令的再审事由,供修法前支
付命令即已确定的债务人,另种救济可能。
优点:
1. 增加债务人事后救济的机会:修法后,债务人于支付命令确定后,仍
得另诉提起救济,无庸再循根本无法有救济的再审程序。
2. 明定支付命令债务人的救济方法以及如何停止执行。
3. 综合考量法不溯及既往,及给予债务人实质有效的救济途径下,另外
给予修法前支付命令已确定的债务人,得于修法后2年内,依专属于
支付命令特有的再审条款寻求救济。
缺点:
修法后,会增加法院的负担,处理过去累积的受害案件!
版本比较:
http://bit.ly/1FaiUWW
针对这次修法,司法院也给出了回应,如下:
http://bit.ly/1IU7dtG
针对司法院的说法,司改会的修法律师团也给出了回应:
http://bit.ly/1AsNQ8a
根据消息,司法院目前底线是江启臣版,因为对司法院冲击最小。而今
天的会议金管会也到场聆听,可见银行非常重视这次修法,因为支付命
令实在太方便了!请大家一起关心支付命令的修法!
请大家一起打开直播,关心司法院、金管会、立委会怎么应对修法!
http://musou.tw/live_streams/270
作者:
O800092000 (漸å‡ä¸é†«è¨ºæ‰€)
2015-05-25 10:32:00不知道啥洨 先推 林背036没害到大家
作者:
milk0513 (coldmilk)
2015-05-25 10:33:00推个
作者:
regeirk ( )
2015-05-25 10:33:00推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狮) 2015-05-25 10:34:00
江启臣是不世出还是低能儿? 提出这种解决法
作者:
hogu134 (可爱的表情^^)
2015-05-25 10:35:00推
作者: ycpeng0515 (彭太君) 2015-05-25 10:35:00
推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5-25 10:35:00支持 司改会版本 不然根本白修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5-05-25 10:35:00可是用伪证不也是犯法的吗
楼上,都当诈骗集团了,会在意犯法这件事情吗...?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5-25 10:36:00推 高调
作者: aww525 2015-05-25 10:37:00
江那跟没修差不多啊
作者:
wu0u4 (吃大便的狗)
2015-05-25 10:38:00白七司法院 杀洨冲击小 拎娘勒别领人民薪水冲击不是更小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5-25 10:38:00顾面桶本来就最大的诈骗集团了
作者:
newpipy (超越时代的贪婪)
2015-05-25 10:38:00这个一定要好好修法!!!
作者:
oberon48 (灵魂代理人)
2015-05-25 10:39:00司法人的脑不是我们可以理解的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5-25 10:40:00推
作者: modulation 2015-05-25 10:41:00
推
作者:
rahim03 (随风而去)
2015-05-25 10:41:00推
江的版本,如果法院对证据判断错误,如何救济?国家赔偿吗?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05-25 10:43:00我提一个版本:删除支付命令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5-25 10:43:00林国正>李俊俋>>>>>>>>>>>>>>>>>>>>>>>>江启臣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05-25 10:43:00影响最大的是银行啊,诈骗的数量只是小咖
作者:
zcc921 (zozo)
2015-05-25 10:44:00第二、三种版本比较有用,第一种有改跟没改差不多。不过第三种... 真的会累死法院~ 第二种可能可行点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5-25 10:45:00林国正也算KMT少数算不错的 可惜下届连任机率微乎其微
作者:
wellwest (好吃的炸虾天妇罗)
2015-05-25 10:45:00帮推 快把烂法修掉啊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05-25 10:46:00通过的版本一定是对银行最方便有利的版本吧
作者:
kuseang (美云俺の嫁)
2015-05-25 10:47:00底线你妹....
作者: moto000 (小金刚) 2015-05-25 10:47:00
恶法快修
作者:
skhten (skhten)
2015-05-25 10:47:00重要,推个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5-25 10:48:00江启臣版本是假修法真护航吧
作者:
Su22 (装配匠)
2015-05-25 10:49:00高调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5-05-25 10:49:00
推
作者: peachnest 2015-05-25 10:50:00
为保有支付命令的功能 江启臣版主在防伪造 但也两难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05-25 10:50:00司法院竟然以自身利益当作修法考量,这什么政府单位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5-25 10:50:00
支持啊 太扯了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05-25 10:52:00司法院竟然以减少自己工作量为目标来修法,这是米虫吧
作者:
guepard (刺猬树)
2015-05-25 10:53:00推
作者:
marderly (AMeiZING!!)
2015-05-25 10:53:00高调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5-05-25 10:54:00太简单了,诈胡就赔钱啊!若伪造换债权人赔法院、受害人钱啊!债权人有义务核实本票为真吧!要受害人举证真他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0:54:00tsairay 法院工作量很大的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05-25 10:57:00工作量很大不是理由,这些法律都是会让人家破人亡的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0:57:00乐观其成!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5-25 10:57:00江启臣版根本是垃圾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5-25 10:58:00我5点要下班,你家破人亡干我屁事?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05-25 10:58:00医生的工作量不大吗?医生可以开刀随便开,药随便给吗?
作者:
zero04685 (zero04685)
2015-05-25 10:58:00高调推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0:58:00tsairay 你这种打高空的说法不切实际 完全不考虑现实因素tsairay 你大概没在医院和法院待过吧..... = =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5-25 11:00:00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后端的救济,第一版本根本没帮助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1:00:00支付命令以后不好用也没差 反正直接打小额诉讼就好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5-25 11:00:00其他两版先不管 要修法绝对不能给江启臣版过关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1:01:00对于看到法院文件不理会的老百姓... 诉讼确定后就科科了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5-25 11:01:00台中丰原山线选民 请看轻这种假修法真护航的立委吧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5-25 11:01:00
问题第一个有跟没有一样啦 到底法院要不要给救济管道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05-25 11:01:00某k你有在医院待过吗?不要乱屁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05-25 11:02:00高级公务员想法不意外,"是民众自己不懂法律啊"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05-25 11:02:00这叫打高空...是有人活得太爽还是?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1:02:00工作量和效率是会影响强制执行的喔! 我在医院待过啊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5-05-25 11:03:00法律公信力会降低是谁害的啊?
作者:
v7q4 ((.)(.)乳剑双修 -|=>)
2015-05-25 11:03:00推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1:03:00其实减少法官案件量这句话是错的 支付命令是司事官的事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梦似幻。)
2015-05-25 11:04:00银行比较喜欢本票裁定吧,支付命令真的要赖帐的ㄧ定会异议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1:04:00银行对于卡债的都用支付命令 这种量很大
作者:
vitaume (紫苏梅)
2015-05-25 11:05:00行政院每次都拿修跟没有一样的出来下系下景
作者:
nicky51 (^^真 停住了 喔)
2015-05-25 11:05:00小港选民请看清楚林国正真的是认真的立委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1:06:00一个月就有几百件吧!
作者: HYNO 2015-05-25 11:06:00
工作量竟然比让法令正确还重要?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5-25 11:06:00
法院有什么内部问题 跟法条的补正一点关系都没啊
作者:
mentine (Oo果汁oO)
2015-05-25 11:06:00推 我跟我妈说支付命令不实质审查 他说 放屁!
作者:
aij (bbb)
2015-05-25 11:06:00DPP其他立委都不推欸
作者: BlueSky0616 (阿敬) 2015-05-25 11:06:00
推一个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1:07:00"这不是法院应该处理" 这一点说明你不了解支付命令的本质支付命令的存在本来就是方便债权人快速取得执行名义
我觉得法院案件量是必须重视的,你们要给法院多少时间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1:08:00所以支付命令这法律本来就没问题 德国 日本 中国 都有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5-05-25 11:09:00问题是事后救济如何去规范 才是这次修法重点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5-25 11:12:00方案一根本没提到救济制度的改善,所以根本是垃圾方案一可以直接删掉了,跟本次修法重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