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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5日08:03
婚前协议是明星或是有钱人还在签的吗?
随着时代改变,其实一般人不但应该了解这部份内容,甚至也应该要在婚前签署。
今天出版的《联合报》报导,一位在国内有相当知名度的女律师日前传出离婚,
她感慨虽学习法律,但碍于传统文化,没有签婚前协议,
以致离婚后衍生争执;法律扶助基金会士林分会前会长张菊芳说,
婚姻中琐事太多了,以家庭生活费为例,法律规定
“夫妻各依其经济能力、家事劳动或其他情事分担”,条文很笼统,
法院一般是认为各自负担一半,但若是夫妻签有婚前协议,约定负担的比例,
就可免除争执。妇女团体认为类似纷争非常多,建议主管机关修法,
在民法亲属篇纳入夫妻应签婚前协议的规范。(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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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可是也一堆肥宅工程师绿绿der~ 离婚分财产都在亏
为啥都没人抱屈?泪
问挂 文中是哪位苦主闹进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