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台湾不属中国! 沈建德:中华民国宪法领土没台湾
2015-03-24 13:39
〔记者蔡文居/台南报导〕前中兴大学企管系副教授、台湾临时政府总召集人沈建德今天
与台南市议员李文正共同召开“反九二共识”记者会,沈建德表示,根据中华民国的宪法
,第4条有关中华民国领土的内容,根本没有包括台湾,中华民国宪法与台湾根本不相干
。
沈建德表示,中华民国宪法是1946制定,主要是根据1936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公布案(五
五宪草)而来,而五五宪草第4条内容为“中华民国领土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
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福建、广东、广
西、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新疆、蒙古、西藏
等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领土,非经国民大会议决不得变更。”
沈建德表示,五五宪草的领土范围罗列了各省份,连过去日本统治的辽宁等东北省份也在
内,但就是没有台湾。
他说,根据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第4条“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
之决议,不得变更之。”但所谓的固有疆域并不包括台湾,而且也从未变更过,可见中华
民国宪法与台湾根本不相干,台湾更不属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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