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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地方有荷兰、比利时、加拿大、德国、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奥
勒岗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都是一些相对比较进步的国家或地方)
安乐死牵涉到一个核心问题
人有没有权力处分自己的生命?
如果是接受中华文化薰陶的人大概会认为
你是你父母生出来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所以父母对子女有一定的"拥有权"或"处置权"或"财产权"
(有父母视子女为其财产)
所以自杀大概要先问过父母
有些宗教认为自杀会下地狱,不论基于什么理由
台湾的宗教比较没有这方面的论点
但是台湾人也比较少讨论这方面的哲学问题
所以民意风向如何也不明
当然也没有政治人物会推 推这个风险太大
安乐死还可分主动被动
被动就是拿掉呼吸器之类的
主动的会帮施打药物
当然这对死意坚决的人是好处
至少不用从高处跳下来或去撞火车 死状悽惨
(关中的女儿就是从高处跳下来)
也不用去民宿烧碳 连累民宿老板
死得也比较有尊严
在某些地方上吊还会像肉粽一样被送到海边
其实人的一辈子不管是直还是间接
为了生活都处分过其他的生命
就算你吃素也一样
那到底能不能处分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