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安乐死是不是比长照更重要?

楼主: ERT312 (312)   2015-05-24 16:19:23
google
目前已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地方有荷兰、比利时、加拿大、德国、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奥
勒岗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都是一些相对比较进步的国家或地方)
安乐死牵涉到一个核心问题
人有没有权力处分自己的生命?
如果是接受中华文化薰陶的人大概会认为
你是你父母生出来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所以父母对子女有一定的"拥有权"或"处置权"或"财产权"
(有父母视子女为其财产)
所以自杀大概要先问过父母
有些宗教认为自杀会下地狱,不论基于什么理由
台湾的宗教比较没有这方面的论点
但是台湾人也比较少讨论这方面的哲学问题
所以民意风向如何也不明
当然也没有政治人物会推 推这个风险太大
安乐死还可分主动被动
被动就是拿掉呼吸器之类的
主动的会帮施打药物
当然这对死意坚决的人是好处
至少不用从高处跳下来或去撞火车 死状悽惨
(关中的女儿就是从高处跳下来)
也不用去民宿烧碳 连累民宿老板
死得也比较有尊严
在某些地方上吊还会像肉粽一样被送到海边
其实人的一辈子不管是直还是间接
为了生活都处分过其他的生命
就算你吃素也一样
那到底能不能处分自己的生命??
作者: Green5566 (Green5566)   2015-05-24 16:20:00
你会把打出来的生命怎么处理??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5-24 16:22:00
都是雅典娜女神的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05-24 16:24:00
是阿 废死也是这么想的阿 既然无权处分生命我们又有什么权力处分杀人者的生命呢?马九表示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05-24 16:27:00
强制一定年龄的人去死 绝对不会符合安乐死的定义拿掉呼吸器应该算是不急救声明 在行使上的争议的确比注射药物来得少 受到的阻碍也比较少然后 拜托多一点人吐槽原原PO对安乐死的错误定义啦对! 所以拜托吐槽原原PO一下 世界会更好的在没有现架构尽可能减轻病患的经济压力的社会前安乐死并不会比长照重要 因为死者会想死除了是真的很痛外也有可能是基于不想拖累子孙 这时安乐死就成了便宜行事而非维护人的最后尊严 我想现行允许安乐死制度的国家其立法原因绝非如原原PO说的是减轻经济压力 那太与人性尊严背道而驰了 有人是不想失去理智和记忆 和自己的身体的行动力 而决定在还来得及时决定接受安乐死 像是日前死亡的普莱契爵士 他生前追求的就是能让他这类的阿兹海默患者保有尊严 而非因为觉得老人毫无贡献 现行有安乐死的国家必然也会重视社福 那么我想安乐死是否比长照重要那根本是假议题 甚至可以说没有优良的社福体系 讲安乐死极有可能变成劝穷人去死的体制 不是说有钱人就不会需要保有生存尊严的安乐死 但是在遇上医疗负担上 穷人绝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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