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减法》初审 企业违规重大可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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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院躺6年的《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草案,卫环委员会本周审查3天后,今晚通过初
审送出委员会,但很多蓝绿立委争执不下或经济部反对的基金设置、减量时程及目标及效
能标准等多数条文,仍然乔不定,决议保留多数条文待初审通过后送朝野协商,但仍有通
过部分条文,例如修正抵换定义“回归实质减量”,并对进口化石燃料课征税费。
气候变迁问题受到全球关注,巴黎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第21次缔约国会议”
(COP21),预期会产生新的巴黎协议,以取代“京都议定书”。为了因应新的巴黎协议,
邻近韩国、中国都已立专法,台湾的《温减法》草案躺了六年,因应台湾属于出口贸易型
国家,为避免台湾企业未来遭到贸易制裁,卫环会今天初审通过草案,希望因应年底的国
际新协议,避免遭到制裁。
今天《温减量法》草案初审也通过罚则,若排放源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违反未于移转
期限日、帐户中未登录足供扣减之排放额度者,每吨超额量依照碳市场价格处以3倍罚锾
,每一公吨罚款上限为台币1千5百元。
如果有登载不实的情况,原本行政院版只有处以20万至200万元罚锾,但蓝绿立委徐少萍
、郑汝芬、邱文彦及田秋堇等人都提版本要加上“刑责”,最后讨论初审通过若情节重大
者,得命其停止操作、停工或停业,并限制或停止碳交易。
原本行政院版第三条规定中央主管机关可以有偿售予排放源于一定期间内许可的温室气体
排放,买来也能抵换,遭到立委林淑芬等人批评没有实质减量,经修正改为“必须采取减
量措施所产出的减量额度,才能用以扣抵排放量”后通过。
此外,第四条也通过秉持使用者付费的环境正义原则,温室气体排放额度的核配,应逐步
从免费核配到配售方式规划,且依二氧化碳当前量,制定进口化石燃料课征税费。
温室气体的定义也通过除原先版本有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
化物、六氧化硫,再增加三氟化氮,共计七种气体。
不过,针对温室气体减量目标,蓝绿立委虽提案“我国温室气体减量期程与目标为2025年
回归2000年,2050年回到1990排放量”,因经济部表达反对,最后决议此条文保留,交付
朝野协商。另外,基金部分如何设立及来源等相关条文,排放量抵换及交易等措施相关条
文,也都全部保留。
环保署原本规划的《温减法》三步骤为“强制盘查及自愿减量”、“效能标准”及“总量
管制跟抵换交易”,但效能部分,经济部指业者有疑虑,因此大部分相关条文都保留。对
此,环保署长魏国彦说,将会是未来协商重点,当初法案设计三步骤程序很清楚,业者所
担心会有不公平及劣币驱逐良币的事情,会再沟通说明。
经济部次长沈荣津说,今天工总都很关心此法案,全程在立院群贤楼六楼看电视关注,未
来会跟业者凝聚共识,再与朝野立委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