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震惊社会的新竹国中生命案
死者遭到极为令人发指的奸杀 虐杀 死前遭受极大痛苦
如此惨无人道的施虐过程
参与者里面居然有11岁与9岁的小孩
更夸张的是 整起案件是因为11岁的女童和14岁死者的纠纷而起
这个11岁女童就是导致虐杀命案的原凶 事后也四处张扬 并无悔意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1/614756/
可是因为她年纪小 不会被判刑 顶多就是感化教育
之前好像不知道北欧还美国
有小学生带枪到学校扫射杀人的
最后也是因为年纪太小 被判无罪
想请问一下乡民
如果这件事情请你当法官
而且你可以无视法条 任意审判
你会判这名女童死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