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想到今天一个关于“长照业者”的新闻:
http://udn.com/news/story/8126/913545
盛弘副总经理张斯纲昨(19)日表示,政府建构长照体系方向正确,更可考虑放宽长照法
对长照机构法定规范,比如从社团或财团法人的定位转为一般公司模式,不仅加大民间投
资之利,也能收“双重监督”之效,一举两得。
张斯纲说,长照保险不是社会福利,不妨可从消费者角度思考,例如,有些人到麦当劳只
要单点一个吉士汉堡,有些人却想点套餐,政府可以与民间机构合作,部分民众可以透过
“加购服务”模式,为他的长照服务需求加点项目,这是政府、民众、企业的三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