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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判决,还有人会滥诉吗?】
星加坡一名蔡姓男子(律师事务所经理),因为椎间盘手术后,下肢无力没有完全改善,而
对中央医院(SGH)及骨科医师提起告诉,并求偿新币100万(折合台币2300万)。
法官驳回蔡男的控诉,并在判决书中提到:“蔡男指称若非骨科医师之疏失,他将会完全
康复。但是,讽刺的是,如果没有接受手术,蔡男很可能根本无法改善到目前这个状况!
”
医院的辩护律师:“蔡男的失能,并非手术造成的,而是其到院前已经由受伤所造成,手
术只是无法将其恢复。”
蔡男请的两位医生专家证人,还被法官数落:“证词不合理,且没有说服力!”
蔡男最后被法官判决必须赔偿医院与医师各新币27万(折合台币620万,共1240万),以及
庭费与医疗专家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星国首次在法院审判时,特别邀请另一位骨科医师在场担任顾问
(assessor)。
当然是国情不同,但是,星国对“医疗专业裁量”的尊重,以及对“减少滥诉”的做法,
是否值得我们学习呢?
判决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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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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