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医纠法要强行闯关了!

楼主: aidao (爱到)   2015-05-19 00:33:46
※ 引述《kawaku (弱虫)》之铭言:
: 刚刚在医劳盟的脸书上看到以下讯息
: 医劳盟收到情报,卫福部运作希望在明天强行通过医纠法!!!
: 不要像长照法过了大家才了解长照法
: 不要让医纠法过了大家才了解医纠法
: 相关人士别硬闯关吧!
: 怎么那么爱闯关啦吼zzzz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快速浏览过一遍草案
基本上 就是一部专责处理医纠的程序法
以调解制度为中心
也可以看到其它程序法的影子
大制来说 没什么特别之处
而且这法是该立的 没理由反对
但在赔偿金的部分倒有不同意见
草案明订由医疗机构与医事人员共同负责
个人认为不合理
虽然这是一个风险分担的概念
但医事人员 尤其是无关的医事人员责任没理由这么重
由医疗机构负责会比较合理
至于涉及医疗专业的相关鉴定技术与细节
可以再讨论
作者: holymars   2015-05-19 00:34:00
医疗机构负责→转嫁给医事人员薪资 基本上是同一件事就像之前长庚把劳保转嫁给医师一样所以争议的重点只在政府要出多少、菸捐出多少的比例问题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5-19 00:38:00
同意楼上
作者: lingsk (尘俗过隙)   2015-05-19 00:39:00
菸捐: 上次长照法有我,这次又我?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15-05-19 00:40:00
个人认为第二章医纠关怀第三章调解相关都还可以第四章医纠补偿则是绝对不可行因为没有考量道德风险, 在台湾一定每个死人家属都申请政府没有那个财源吃下来 就说最多出30%其他70%就到处乞讨乱挖钱 这像话吗而补偿认定使用因果关系, 也是非常的粗糙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5-19 00:42:00
一定要死掉才能申请吗?还是看病不满意就可以玩?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15-05-19 00:42:00
医疗事故应该考量到病人本身风险/能否避免/医害病害向量绝对不是简单因果关系可以界定要死亡或重残台湾健保普及, 每个人死前都会进医院, 要找因果模糊关系很简单加上"不能排除因果关系"的也赔, 申请量一定暴增在申请量暴增的情况底下, 前章所规范的调解部分也会坏掉因为本来只有小部分的人要跑法院 现在变成一大部分的人要跑调解 这样根本不能减轻所谓的讼累总归一句, 鬼岛不适合这种补偿法当有金钱诱因以后, 会发生什么事 大家都知道
楼主: aidao (爱到)   2015-05-19 00:52:00
h兄提到的确实也是问题
作者: holyhelm (老鹰 鸭霸 西米露)   2015-05-19 00:52:00
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你如果知道卫福部不敢回答这题你就会坚决反对这法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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