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呛恐龙法官,
总是有键盘律师说我们这些人不懂法律,
所以不能骂法官。
可是法官难道就懂医疗?
每次看见一些恐龙判决,法官直接推翻医审会决议,
自创医疗常规,真是令医界贻笑大方!
举例来说,在医疗常规中,
施打维生素B2是不用做抗敏测试,
因为极少数的人才会产生不适,
且不适大多仅是红肿发痒,不会危害生命,
只有一千万分之一的特殊体质的人才会过敏致死。
结果某个苦主医师给病患施打维生素B2,
病患没事先说自己对何种药物过敏,
医师也依医疗常规没给病人做抗敏试验,
后来那位病患因为过敏死掉,
恐龙法官直接推翻医审会认定医师无疏失的决议,
判决医师没事先做抗敏试验,
而认定医师有过失,还判了天价赔偿!
奇怪,小鲁妹我想问法官,
如果有人连吃饭都会过敏,
是不是为了全世界一个特殊体质的人,
医院送餐前都要做抗敏测试?
这样花费的庞大成本,法官会支付吗?
有没有相关的八卦?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5-18 17:05:00
自己人护自己人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5-18 17:10:00医生怎么医都还得为后果负责 可是法律人就不用了 董?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5-18 17:11:00因为法官是神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5-05-18 17:12:00你搞错了,呛你不懂法律的意思是呛你法律人说了算
作者: shoupon (小胖) 2015-05-18 17:12:00
你所说的医疗常规是实务作法还是明文规定?再者,这不就是标准的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吗?
作者: v52186 (Kang) 2015-05-18 17:15:00
躲在八卦版取暖,去法律版辩比较快
什么东西有极小可能就验,成本多高,怎么食安没比照?
作者: shoupon (小胖) 2015-05-18 17:17:00
又照你所言,人命vs测试成本(时间,金钱),你觉得法官该选谁重?
作者:
polong1 (小汉堡)
2015-05-18 17:18:00台湾有些法官确实该杀
全世界没有人在验的东西叫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鬼岛法律果然领先全球
作者: shoupon (小胖) 2015-05-18 17:23:00
kris大,我是在推测法官为何认定过失成立啦,不过您认为我的推测不对我也是欣然接受啦,只是想知道那应如何解?
怎么办?对竹筷子燻硫磺过敏,气喘要死啦!某楼有没有开餐厅,欢迎人家来告来赚钱?还是每只竹筷子使用前都有送验?不然应注意而未注意喔!
我还常处理到客户的车祸事故,鉴定意见都说被告无过失了,法官还是硬找理由判被告有罪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5-18 17:31:00
就一堆死脑筋又自以为是的法匠啊
作者:
koidnar (Index)
2015-05-18 17:31:00我看法官才是社会的乱圆
作者: chwilliam 2015-05-18 17:32:00
不可质疑你的神,否则你就是专业傲慢
当法官乱判 有人出来kill法官 恐龙法官就会少了现在一堆职业就是吃定没人可以制裁他 当然乱搞
sh大,我没有指责你的意思。不考虑专业报告,不考虑常规,帮你找罪名的法官,说多恐怖就多恐怖。
作者: frankchin (chin) 2015-05-18 17:34:00
刑诉去念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