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剩男剩女多 若在古代得坐牢
“剩男剩女”到哪找伴,成为大众“关心”问题。大陆国家卫生与计画生育委员会13日发
布报告,30岁以上单身汉多集中在农村,未婚女则多在城镇,反映择偶过程中已出现“挤
压”现象;现代男女适龄未嫁娶顶多面临家庭压力,但在古代不但要被罚款,还可能全家
坐牢。
大陆民间多定义男30未婚、女27未嫁,就算“剩男剩女”。卫计委《中国家庭发展报告
2015》显示,单身男女在择偶过程中出现“婚姻梯度挤压”现象。
择偶过程出现挤压现象
在同龄适婚女性难寻情况下,剩男“向下发展”,往低年龄女性择偶,或者向其他地区发
展,如城镇男找农村女结婚。农村、贫困地区的男性往往被挤压到最底层,30岁以上年龄
层剩男比例因此高于城镇。
城市女性多“向上择偶”,导致择偶难度提高,30岁以上剩女比例远高于农村。城市单身
女性通常学历高、职位高、收入高,“三高女”受教育程度和经济独立性强,会为了追求
自我价值和职业发展而延后结婚。
另有调查指出,以往被视为单身男女聚集的一线城市,出现向新兴二线城市蔓延现象。深
圳被形容是“剩男之都”,美女甲天下的成都则是“剩女之城”。东莞、西安等快速发展
中城市,黄金单身人群更超越北上广。
汉代20岁没嫁要罚钱
在现代,适婚不嫁顶多被亲友“关心”。但在古代,剩男剩女以及其家人得面临“处罚”
。中国历代对剩男剩女年龄标准,多规定男性15到20岁就要娶妻,女性13至17岁必须嫁人
。
汉惠帝时,女儿20岁前没嫁掉,要被罚600钱。在汉代,有姿色的剩女可选择卖入后宫,
剩男则要自宫才能入宫脱贫致富。汉元帝刘奭的“后宫剩女”曾多达三千人。
唐代、宋代、明代对男女适婚年龄还没结婚的也有处罚。南北朝时,如果女子适龄不出嫁
,全家要跟着坐牢。《宋书‧周朗传》就记载“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的牢狱之灾。
晋代的女孩子到17岁还嫁不出去,地方官有责任担任“官媒”,替女孩找老公强制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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