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园市政府劳动局长潘鸿麟,需厘清外劳是看护或者帮佣,若是看护工,依规定不得从事
: 打扫外墙的工作,如此雇主则违反劳基法。对于外劳在没有安全措施下清洗外墙,劳工局
: 将进行调查,辅导雇主改善。
可悲哦,劳动局长说这种外行话。
桃园没有劳检,闭嘴人家不会怪你,扯什么劳基法...
是没读过职安法吗?
职安6
雇主对下列事项应有符合规定之必要安全卫生设备及措施:
五、防止有坠落、物体飞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业场所引起之危害。
职安4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二、违反第六条第一项
叫他出去洗墙的那一秒起,就要先罚3万到30万。
还调查什么?
桃园人劳动环境真可怜,比台中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