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人力所及” 诅咒人死不起诉
联合新闻网 – 2015年5月17日 上午2:22
https://goo.gl/VAvcfB
诅咒人算不算恐吓?张姓男子与吴姓前女友有债务纠纷,他诅咒吴女的儿子“马上死掉”
,呛吴父母得癌是“现世报”,吴女告张恐吓,但雄检认为,诅咒已超越人力所及,对张
不起诉;法界认为,诅咒不构成恐吓,但仍有可能构成诽谤或公然侮辱。
48岁张男与吴女曾交往,两人分手后有财务纠纷,张讨债未果,向吴女居住的大楼管理室
怒呛“妳爸妈得到癌症,就是因为妳才现世报”、“连妳儿子都会马上死掉”,吴女录下
音向警方提出恐吓告诉。
雄检勘验吴女提供的录音光盘,认为吴女知道张所说的言语是“诅咒”之词,既然张讲的
是他能力无法支配的诅咒话语,而非加害他人生命的通知,处分不起诉。
根据刑法恐吓罪,恐吓的内容限于对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的加害事实,且可以
人力直接或间接支配掌握者,如属鬼怪神力、福祸吉凶的卜算诅咒等内容,不构成恐吓要
件。
律师裘佩恩表示,恐吓是公诉罪,构成门槛较高,但若在公开场合诅咒他人,对他人的名
誉产生减损,就可能构成公然侮辱罪。
若民众遭人咒骂,建议先找律师对个案厘清,查明“该当何罪”,再提出诉讼,才不会徒
劳无功。
法界表示,触犯恐吓罪需将加害生命、身体、自由等事项通知他人,让他人“心生畏惧”
,加害与心生畏惧两者缺一不可,若加害的事项无法以人力达成,就会被检方或法院认定
为诅咒,不构成违法。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5-05-17 12:27:00所以如果是上人讲的就有恐吓性了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5-05-17 12:27:00以后可以安心诅咒人了
作者:
lawrence99 (最近天氣變冷了)
2015-05-17 12:27:00不会找人放圣光术哦
作者:
zo3i (2031)
2015-05-17 12:27:00迷信犯
作者:
railman (大鲁蛇)
2015-05-17 12:27:00因为上人有法力?
作者:
arnold3 (no)
2015-05-17 12:27:00看来诅咒高手催眠大师超能力者想杀人警察也管不了
作者:
Atwo (A兔)
2015-05-17 12:28:00本来就是 法律如果承认诅咒效力 那不是很可笑
作者:
icarusk (kkKK)
2015-05-17 12:28:00还我夜神月
作者:
F57 (VICTOR)
2015-05-17 12:28:00迷信犯阿
作者:
arnold3 (no)
2015-05-17 12:28:00难怪一堆人养小鬼 反正被抓到也告不了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05-17 12:28:00感谢这判决,诚心的感谢,让未来大家都可以诅咒
作者:
SuperUp (( ̄▽ ̄#)﹏﹏)
2015-05-17 12:29:00本来就是这样啊 最好唸一唸就会死掉啦 80有理 80无罪
作者:
arnold3 (no)
2015-05-17 12:29:00改天来去找密宗喇嘛学真言咒语来用
作者:
Atwo (A兔)
2015-05-17 12:30:00如果有个人草人插针要某个他仇恨的人死掉 而几天后那个某人真的心脏衰竭而死 请问能不能成立杀人罪
作者:
A320 (Airbus)
2015-05-17 12:30:00侯宽仁的经典案例再现
作者:
F57 (VICTOR)
2015-05-17 12:30:00目前不会
作者: wds824 (wds824) 2015-05-17 12:31:00
告错条 有说道都是你害 公然侮辱 毁谤 的方向 比较可行
作者:
sbreezer ( 微尘风 )
2015-05-17 12:31:00那死亡之握呢?
作者:
tchialen (艾妈 挖爱哩)
2015-05-17 12:31:00四招会祝福法 祝永远不会死掉
作者:
Atwo (A兔)
2015-05-17 12:31:00有意图也有执行 客体也真的死亡 为什么不成立杀人罪
作者:
jarr (捷尔)
2015-05-17 12:32:00不知道是哪请来的律师,就算知道对方是诅咒,也不能承认自己也认为对方是在诅咒好吗。打恐吓罪却说对方在诅咒也太搞笑
死亡之握就很难说了 可以手里下毒 透过接触让对方中毒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5-05-17 12:33:00圈套?
作者:
F57 (VICTOR)
2015-05-17 12:36:00目前科学无法证明诅咒行为和被害人死亡间有因果关系
作者: wds824 (wds824) 2015-05-17 12:39:00
因为刺草人不属于法定的不法意图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05-17 12:40:00完全没办法证明的东西,你是要怎么去把两者串联起来....这样也可以酸法律也太有趣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17 12:40:00诅咒不算恐吓(笔记)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5-17 12:47:00
奇怪 新闻都明讲了 不算恐吓 但还是算公然侮辱啊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5-05-17 12:48:00原来还有人活在狩猎女巫的年代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5-17 12:48:00
这种刑法abc 然后推文却好像发现新大陆是怎么一回事
作者:
Kaken (← 看到他请催稿)
2015-05-17 13:02:00言灵啊..祸从口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