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mgur.com/HTPt3W3
http://imgur.com/lf3uaq1
看媒体都没报导这场重要的研讨会
鲁蛇小弟有参与 就简单的归结早上研讨会的一点小结
早上的与谈者: 林副市长钦荣、江耀宗博士、郑文龙律师、王韵茹教授
黄崇哲博士、法务局杨局长芳玲
大家有问题也可以在这里发问: https://goo.gl/Ql2QdY
公民参与
由民意机关、公民团体推介代表,纳入相关审查机制,以达审议过程之公开透明,亦可引
入听证的制度。
明定SOP
明订办理相关案件之SOP;检讨公私协力方案选择标准、招标程序、契约、
权利金/租金设定、争议处里及修约机制
附注:
公私协力方案选择标准: 是要选择地上权设定、BOT、BOO、ROT...等的标准
争议处里: 仲裁是否是个在BOT上公平公正的优先选项,可受公评
确立目的
契约之订定应先确立其公益性目的(必要性、急迫性、公益内容),以达到公共建设的服务
品质,并避免附属设施与主体事业失衡的状况
附注:
1. 必要性: 这公共建设真的有必要? 例如:促参法中观光游憩类,是政府需要做的公
共建设? 还是本质上应由民间开发的项目
2. 急迫性: 这公共建设的急迫性应该绕过编公务预算、议会审议而改由BOT方式加速开发?
3. 内容: 内容是否符合公益性目的,是否为民众所需求之公共建设,是否符合都市计
画发展
加强财务检核
1. 应加强案件的财务试算、自偿率及投资计画审核,并纳入未来超额利润之回馈机制
2. 政府看BOT应回归其制度是替政府”省钱”而非”免钱”的公共建设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