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来台夜店狂欢 控遭5人性侵还被偷拍
香港女子控诉,在夜店狂欢却遭性侵,一口气告了5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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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5日14:45
1名来台观光的香港女子,去年5月间与友人一同前往京华城PASOUL夜店狂欢,喝得烂醉的
她,隔天在公园醒来,印象中至少有5人分别在夜店舞池、厕所、1楼车道、隔壁大楼的地
下室对她性侵,还逼迫口交,口交过程还被人拍摄后贴在脸书,因而提起告诉。
检警查出PO影片的人是当天夜店龚姓活动公关,依妨害秘密先将他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
易判决处刑,至于强制性交的部分,因夜店监视画面模糊难以比对,港女下体采集的男性
DNA也查不出是谁的,还在调查中。
据了解,这名香港女子才20岁出头,拥有亮丽的外形与比例均匀的好身材,去年5月底来
台湾自助旅行,5月29日与刚认识的几名台湾友人,一同前往PASOUL,参加台湾友人朋友
的生日趴,当天活动由龚姓活动公关负责。
香港女子指控,当天进到夜店后,喝了一杯酒后就觉得很茫,印象中,接着就有人邀请她
到舞池跳舞,她忘情的在舞池扭动身躯,但邀她跳舞的男子,手却开始不安分的钻进她的
小热裤内指奸,不久又有人把她带到夜店的男厕所内,逼她口交、性交。
香港女子接着说,不久她又被带到京华城的1楼车道,还有人带她到隔壁大楼的地下室,
分别对她性侵,事后还有人带她去吃了早餐,等到隔天醒来时,发现人在公园,因为急着
去桃园找朋友而离去,在桃园时赫然发现脸书上有她的性爱影片,才惊觉她的印象虽然模
糊却都是事实,因此向桃园警方报案,一口气告了5个男人,但这5人她全不清楚是谁,还
用A、B、C、D、E为代号,分别代表在不同地点性侵她的男人,而当她报案后就搭机离境
,没再来台。
桃园警方获报后,依照管辖将案件转由台北松山分局查办,由于不久PASOUL就歇业,警方
紧急调阅到当天的现场、1楼监视画面,经比对后发现,女子虽然自称喝茫,但在1楼或是
舞池,行动自如,并无人搀扶,而与女子在舞池跳舞的男子虽然多人,但因画面模糊无法
比对,画面中也看不清楚是否有指奸等行为。另外从香港女子下体所采集的检体,虽然发
现有男子的DNA型别,但却查不出到底是谁的。
至于脸书的性爱影片,检警发现这段影片是有人从男厕所隔板上方,拿着手机往厕所俯拍
,画面中先见到女子裸著屁股背对男子,然后男子再将女子转身,由女子为其口交,因画
面中男子一直背对镜头,看不出该名男子的身分,而当男子拿出口袋的保险套准备撕开时
,见到头上有手机,还用手将手机打掉。
检警从脸书循线将PO影片的男子约谈到案,并由该名男子查到拍摄者即是当天龚姓活动公
关,将他约谈到案,并采集其DNA,但其DNA的型别与女子下体所采集的检体不符。龚男坦
承影片是他拍的,并称当天女子行为豪放,还随着男人进男厕所,当时见到有女人进男厕
,都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才会跟着前往偷拍,龚男还说,当天拍摄的人很多,不只他1
人。
由于北检多次想要传唤女子到案,都未获回应,检察官先就龚男偷拍影片的部分侦结起诉
,至于强制性交的部分,则仍在侦办中。(吕志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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