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北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第十三条,公园内不得有许多行为:例如随地抛弃废弃物,
任意放置箱柜,随地便溺,喧闹或制造噪音,酗酒或斗殴滋事,赌博等等行为。若有违反
,应处罚锾或移请警察机关依法办理。
同条例第十六条,违反本自治条例或公园场地使用办法规定者,管理机关得停止使用人之
使用。
这些普通且内容应该毫无争议之处的公园自治条例事项,连小学生都能理解且执行。但是
,目前这些事项,在台北的艋舺公园,却像天方夜谭般的长年无法执行。为什么呢?各位
观众可能已经猜到了,因为艋舺公园长年充满了游民喝酒闹事聚赌,并制造脏乱。这些都
是长年众所皆知的现况。
游民的定义究竟为何呢?根据台北市游民安置辅导自治条例的定义,游民,指经常性宿于
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者。
舆论上最常见的论调是:如果有地方可以住,谁要住公园呢?游民都是无处可去的弱势,
谁说要赶走游民,就是没良心!
因此万华的在地议员们,不分蓝绿,只要表达希望游民离开艋舺公园,都会被舆论大肆挞
伐。似乎艋舺公园是游民最后且唯一的天堂,要剥夺他们在公园违法活动的权利,实在太
邪恶了。
然而现实上真的是如此吗? 人们在价值选择上的同质性,真的有这么高吗?
一个公立国中的常态分布课堂上,第一名的学生通常不但完成老师的作业,回家还会额外
多做习题为升学考试做准备。最后一名的同学通常不但作业不交,连课本都可能不见,更
不可能回家做额外的习题。这些,应该是许多在台湾受教育的民众的共同生活经验。
大家的价值选择本来就不同,我们都能尊重有人就是不爱唸书,但我们不会认为不爱唸书
的人就一定是弱势者,不停给他补助,甚至容任他们成为超越法治的希特勒,违反公园自
治条例不但不用被罚,而且也不能把他们赶走,否则就是没良心,是台湾当代社会该被消
灭的邪恶犹太人。
目前台北市政府已提供游民收容中心安居,但是许多游民没意愿去。每个人的原因不同,
里面不能喝酒,不能赌博,出入需要登记等等都是原因。
某些游民不想去收容中心的价值选择当然必须受到大家的尊重,但同时游民们也必须尊重
法治,否则让游民们成为超越法治的希特勒,让其他的万华居民不但必须承受游民们所造
成的脏乱及治安问题,还必须承担无能处理游民问题的社会评价,甚至被其他大众心里怀
疑,为了要向政府申请补助,为了向民间募款等等图利私人的动机,居民们其实不希望游
民们消失。毕竟台湾慈善机构以慈济为首,善款运用黑幕重重早已众所皆知。
谁才是艋舺公园的真弱势?自己的家乡公园自己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