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工大礼 立院通过周休二日明年上路
现行劳基法规定,劳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2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84小
时。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明定每周工时不得超过40小时,
确立周休二日法源,明年1月1日实施。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明定,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
;雇主如果违反规定,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且雇主不得以正常工时修正
作为减少劳工工资事由。
此外,现行条文规定,雇主应置备劳工签到簿或出勤卡,并应保存1年;三读修正通过条
文明定,出勤纪录改为保存5年,雇主违规可处9万元到45万元罚锾。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出勤纪录应逐日记载劳工出勤情形到分钟为止,劳工向雇主申请
出勤纪录副本或影本时,雇主不得拒绝。
至于施行日期,三读修正通过条文明定,新修正条文自民国105年1月1日施行。
此外,现行劳基法规定,劳工加班上限每月46小时;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除缩短工时到
每周不超过40小时,也提案把加班上限改为每月54小时,但这次修法未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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