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更新】行政院房地合一税 张盛和:比奢

楼主: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15-05-15 01:34:26
※ 引述《douge (树大便是美)》之铭言:
: 我也吓到了
: 政府又在玩假改革 真护航的修法还一堆人信
: 数字调高一点一堆人就潮吹了
: 旧法不论盈亏都直接用交易价百分比的税率
http://www.sinyi.com.tw/faq/article.php/123/75
如何申报财产交易所得税?
一.计算方式:依以下说明择一申报
(一)核实认定:
假设当初房屋买500万,现在卖1000万。
〔1000万-500万-取得房屋之相关必要费用(要有单据証明)〕
X出售时房屋评定现值/(出售时土地公告现值+出售时房屋评定现值)
综所税申报:
(上述算出的财产交易所得金额+其他应报所得金额=综合所得总额) -全部免税额
-全部扣除额X〔5%,12%,20%等(个人累进税率)〕 -累进差额。
(二)财政部公布之标准认定:
财产交易所得=房屋评定现值X依财政部每年公告财产交易所得标准。
EX:以客户102年卖掉1户台北市信义区房屋为例,总价低于8000万且
非高级住宅者,未提供原始取得成本,或稽征机关未查得原始取得成
本者,房屋评定现值100万元,今年5月综合所得税就要申报42万元的
财产交易所得﹝100万×42% ﹞,假设适用综合所得税的个人税率40%
,最多就得缴纳16.8万元的税金。(未扣除免税额扣除额)
老实说你要批评现在的法怎样就算了
但你要说旧法多好?
我真的想问你是真的有做过房屋的交易吗?
怎么会讲出这种没常识的话呢?...
以前没有房地合一实价税的问题
就在于买卖房地产是用"房屋评定现值"(也就是把土地排除的建物评定价值)
这问题就在于房屋评定现值基本上是靠北的低
所以税怎样都是超级低
更不要说亏钱卖的时候
还可以选择第一项免缴税
在po文前你可以多做一点功课
: 新法你要有赚 赚得钱才课税
: 这就是鼓励炒房阿
: 投资客一样买 一样卖
: 单纯就是政府要抽成而已
: 就别提怎样定义赚得钱?
: 你当年买卖能价差400万的房子我看就占了房市交易的九成吧
: 深入去想就是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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