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法务部想推通奸除罪化

楼主: blaz (开花大叔)   2015-05-14 20:15:03
※ 引述《aidao (爱到)》之铭言:
: ※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铭言:
: : 目前法务部已经上网络征询意见了。
: : http://join.gov.tw/openup/policies/detail/c3df84b7-d1d8-4925-9925-705ca9417f23
: : 大家有什么意见就直接上去留言吧,
: : 只有按支持或反对都不会被视为重点,
: : 他们只会重视网友们的留言内容。
: 反对
:  
:  今天没有人逼你结婚
:  要结婚,就要有忠于伴侣的心理准备
:  结婚后就不该和伴侣之外的人性交
:  这是很合理的
:  真正该修的是民法
:  应该让离婚更容易
:  让双方都可以更容易结束这段法律关系
:  而不是一方面不愿离婚
:  一方面又继续和人通奸
:  离婚条件放宽
: 才是真正能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方法
你没搞清楚吧。
通奸是刑法,
原理上告诉及于共犯,
也就是不管你告小三还是外遇者,
两者都会一同被起诉。
But,就是这个 But,
法律允许撤告,
但撤告的条件确是有利外遇者,
也就是你撤告外遇者,
小三还是维持被告,
但如果你撤告小三,
外遇者就会跟着被撤告。
这三小法律?
常见的戏码就是老公花心,
老婆抓奸在床,
最后只告了小三。
我对小三被告没意见,
但外遇的男人真值得原谅吗?
再说就算这次撤告了,
男人就不会再做怪了吗?
最末,
这法律到底有没有发挥其作用,
还是单纯过时的法条而已。
我个人赞成除罪化,
就走民法,
或是删除撤告时对外遇者的宽松漏洞,
不要再上演,
只告小三原谅外遇者的戏码了,
过没多久外遇者又会外遇,
然后大家又法庭上见,
根本是浪费司法资源。
作者: plice (咖啡馆之歌)   2015-05-14 20:16:00
马政府推什么都要反对
作者: paleomort   2015-05-14 20:17:00
仙人跳法律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15-05-14 20:18:00
通奸除罪不管哪个政府推都要反对
作者: ryan5566 (莱恩56)   2015-05-14 20:18:00
告诉不可分嘛 呵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05-14 20:18:00
本篇文有严重歧视问题 会外遇并不一都是男的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5-14 20:19:00
支持周美氢告金小刀
作者: CaoNiMa ( 哒哒哒哒哒)   2015-05-14 20:23:00
除罪化+1 为什么始作俑者每次都被撤告
作者: ynd (世态有如云变改)   2015-05-14 20:25:00
保护忠实者有助 社会稳定。也让忠实者得到慰介忠实者选离两个都告。 不离可警告小三
作者: TWkiller (台狼)   2015-05-14 20:29:00
支持除罪化,用刑法去制约婚姻根本有病
作者: ynd (世态有如云变改)   2015-05-14 20:30:00
应该要更加重刑期这罪太轻了
作者: kuninaka   2015-05-14 20:33:00
通奸不应该刑法吧,小屁事情用刑法
作者: jeff21115 (问苍天)   2015-05-14 20:34:00
这样仙人跳超容易耶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5-05-14 20:36:00
重点不是这个吧,而是你们夫妻两个人的感情问题关我屁事?为什么要用公权力去帮你们管另一半?
作者: IronWolf (铁狼)   2015-05-14 20:43:00
真的搞外遇用刑法处罚 让你家人间仇怨更深而已 也没什么实益
作者: zxc455233 (尼特族王子)   2015-05-14 20:45:00
同意,真的很浪费司法资源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5-14 20:51:00
而且有些小三其实也根本不知道对方已婚
作者: d147258   2015-05-14 20:58:00
支持除罪化,但民事判赔请跟上时代,一堆判那种30万的,是在判啥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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