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dao (爱到)》之铭言:
: ※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铭言:
: : 目前法务部已经上网络征询意见了。
: : http://join.gov.tw/openup/policies/detail/c3df84b7-d1d8-4925-9925-705ca9417f23
: : 大家有什么意见就直接上去留言吧,
: : 只有按支持或反对都不会被视为重点,
: : 他们只会重视网友们的留言内容。
: 反对
:
: 今天没有人逼你结婚
: 要结婚,就要有忠于伴侣的心理准备
: 结婚后就不该和伴侣之外的人性交
: 这是很合理的
: 真正该修的是民法
: 应该让离婚更容易
: 让双方都可以更容易结束这段法律关系
: 而不是一方面不愿离婚
: 一方面又继续和人通奸
: 离婚条件放宽
: 才是真正能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方法
你没搞清楚吧。
通奸是刑法,
原理上告诉及于共犯,
也就是不管你告小三还是外遇者,
两者都会一同被起诉。
But,就是这个 But,
法律允许撤告,
但撤告的条件确是有利外遇者,
也就是你撤告外遇者,
小三还是维持被告,
但如果你撤告小三,
外遇者就会跟着被撤告。
这三小法律?
常见的戏码就是老公花心,
老婆抓奸在床,
最后只告了小三。
我对小三被告没意见,
但外遇的男人真值得原谅吗?
再说就算这次撤告了,
男人就不会再做怪了吗?
最末,
这法律到底有没有发挥其作用,
还是单纯过时的法条而已。
我个人赞成除罪化,
就走民法,
或是删除撤告时对外遇者的宽松漏洞,
不要再上演,
只告小三原谅外遇者的戏码了,
过没多久外遇者又会外遇,
然后大家又法庭上见,
根本是浪费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