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ayfan (so sick)
2015-05-13 14:45:411.媒体来源: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5-13/60075
newtalk
2.完整新闻标题:
政院拍版房地合一 自住宅免税额改为400万
3.完整新闻内文:
经过长时间的讨论,行政院版房地合一课税终于出炉。行政院13日拍板房地合一课税制度
,针对炒房者,最高课税税率为45%,但最大改变为免税额,从财政部草案的售价4千万元
门槛,调整成依获利所得定额400万元免税,超过部分改按10%税率分离课税。
行政院上午召开会议,中午由政务委员杜紫军出面说明,杜紫军指出,根据行政院拍版的
房地合一实价课税方案,采纳了财政部建议的日出条款,课税目标为2016年元旦后,或
2014年1月2日后取得房屋,且持有未满2年即出售者,因此民众现有的房子不会受到新制的
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院通过的房地合一税率也上修,原本财政部是订定未满1年出售者课
35%、1年以上未满2年课30%;2年以上未满10年课17%、10年以上课12%。新版税率上修为未
满1年出售者课45%、1年以上未满2年课35%;2年以上未满10年课20%、10年以上课15%。
至于财政部原建议自用住宅免税的门槛是交易额超过4千万元者才课税,行政院则改为获利
逾400万者才课税。财政部赋税署表示,这项标准是以出售2000万房屋、以3%的资本利得来
计算6年获利,才订定400万的额度,至于超过的部份,则按10%税率分离课税;杜紫军说,
房市交易9成以下都不到2000万,所以,新制对多数人没有影响。
另外,为避免外资进入台湾房市炒房,行政院通过版本订定,非境内居住者,与在境外的
营利事业,来台买房未满1年课税45%,持有超过1年者,则是35%。
而企业买房者,将合并营利事业所得课税税率为17%,但若总机构在台持有房地未满1年,
也是课税45%。除了争议条文,其他部份则维持财政部版本,无异议通过。
杜紫军说,房地合一课税新制是以“短期从重、中期合理、长期优惠”的原则进行,之后
会召开公听会,听取各方意见,本会期也会将法案送进立法院审议,预计通过后,可在
2016年元旦后实施上路。
获利400万元以下都不课税,这样算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