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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寿保323亿卖给中信金 158万保单权益不变
台湾人寿今日召开董事会通过换股合并案,并宣布加入中信金,成为中信金百分百的子公
司,而整个交易案将于今年10月完成交割、今年12月31日完成整并。双方也在今天举行签
约仪式,由中信金控总经理吴一揆与台湾人寿董事长许舒博共同进行签约。
台湾人寿提到,对158万张保单的保户权益是百分之百获得保障,原保单条款、内容、权
利与义务将维持不变。目前台寿在全台共有7家分公司、93个通讯单位,内外勤员工约
6600人,股份转换后权利与义务维持不变。台湾人寿强调,已深耕台湾超过一甲子,为台
湾第一家保险公司,多年来积极开发各种行销通路,包括传统业务通路、团体保险、银行
保险、电话行销等。
中信金控为国内大型优质的金融控股公司,台湾人寿在加入中信金控后,将有助于品牌形
象之扩展、通路整合更能发挥综效、整体营运亦将更具竞争力,未来台湾人寿将在金控集
团丰富资源的支持下,持续提供多元的服务管道,因应市场趋势变化规划符合消费者需求
保险商品,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成为让保户更加安心的财务健全大型金融保险机构,进而
创造保户、员工及股东最大利益。
台湾人寿也在新闻稿中表示,为追求长期永续并扩大经营发展空间,在今年2月26日经董
事会通过,正式启动股权合作计画,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与其他优质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
公司进行股权合作计划;同时委任普华国际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及钜业国际法律事务所
,担任股权合作计画之财务顾问与法律顾问。
经书面邀请潜在股权合作对象参与本案,由有意愿进一步评估之潜在股权合作对象进行实
地查核,并于实地查核后提出具法律约束力之投资意向书,经台湾人寿选定由中信金控进
行优先议约,期间双方历经多次折冲协商,终于在今日完成股份转换契约之签订。
台湾人寿是根据“金融控股公司法”及“企业并购法”等相关法令,与中信金控进行股份
转换。股份转换方式系由台湾人寿让与全部已发行股份予中信金控,作为缴足台湾人寿股
东承购中信金控所发行新股之对价。本次股份转换案之换股比例系以台湾人寿一股普通股
换发中信金控普通股1.44股。
至于台湾人寿特别股则由中信金控承受原发行条件,按一股换一股的比率转换为中信金控
之特别股。股份转换完成后,台湾人寿将成为中信金控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本次股份
转换案价格之合理性分析,系委任具有大型金融机构合并案经验之立本台湾联合会计师事
务所周志贤会计师出具专家合理性意见书。
台湾人寿也说明,截至今年第一季,台湾人寿合并总资产为5164亿元,相较于102年12月
31日之资产规模4497亿元成长14.8%,今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的保费收入为141.1亿元,
营业收入总计新台币193.7亿元,税后纯益11.6亿元,每股税后纯益(EPS)为1.2元,各项
经营指标均稳健成长,针对此次股份转换条件,是在双方努力促成下达成。(黄国栋/台
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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