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酒驾撞死2岁男童 前市代现身哭:对

楼主: ninis2340 (ninis2340)   2015-05-12 11:31:24
酒驾问题存在已久
但始终不见立法从严
我认为酒驾就分两种
肇事致死者无期徒刑或死刑
肇事者20年重刑且不得缓刑
未肇事临检酒精反应超标者
15年重刑且不得缓刑
只要有酒精反应,管你是不是喝烧酒鸡.提神饮料......
一律算酒驾
整天看新闻,酒驾者醒后在那跟被害家属哭.道歉
妈的,你当初怎么不干脆自己先撞电线杆死一死,就不会撞到人了阿!!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5-05-12 11:32:00
废死联盟:
作者: omit18 (胖海)   2015-05-12 11:32:00
干 只好推了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5-05-12 11:32:00
我记得曾有人只是吃了米饭就会因体质问题,产生酒精反应的发酵现象...这种也该算酒驾吗?
作者: waiting0801 (动感光波逼逼逼)   2015-05-12 11:32:00
因为很多官员本身就很容易贪杯了怎么可能修法拿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05-12 11:33:00
你没有提到酒驾但是没肇事的部分怎么罚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5-12 11:34:00
挺无聊的,要不要也禁止三宝上路?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5-12 11:34:00
立委也是始作俑者之一,却不会丝毫愧疚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5-05-12 11:34:00
这会有类似食安问题那种“0检出”或宽限值的问题.不
作者: pigofwind (疾风小P)   2015-05-12 11:35:00
基本上现行酒驾值是0.25 ,应该很难靠米饭产生这么大量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5-05-12 11:35:00
用说吃烧酒鸡.光在烧酒鸡店闻浓浓酒味不吃都会有反应
作者: kopune (無限期支持 i☆Ris)   2015-05-12 11:37:00
赞成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5-05-12 11:38:00
法律要合乎比例 这么罚 那杀人放火作奸犯科的诛九族??
作者: jim85459 (0UX)   2015-05-12 11:38:00
被撞的真的很虽小
作者: DORABMON (哆啦B梦)   2015-05-12 11:39:00
杀人都没判那么重了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5-05-12 11:40:00
我说101无聊什么?然后跟酒驾的关系是?
作者: frankchin (chin)   2015-05-12 11:44:00
白痴文章
作者: boar0714 (0x5D)   2015-05-12 11:45:00
真...该...去...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5-05-12 11:49:00
果然法律要让懂的人订立还是比较好
作者: Elfgj (不能说的秘密)   2015-05-12 11:55:00
你认为这案子会过?一堆撞死人的都闽带或一元的不会挡?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5-05-12 11:57:00
现在酒驾还不严???奇文共赏 乱丢垃圾要不要干脆处死好了发生的多不代表刑责定的太轻 给乡民定法律 这国家就亡了
作者: jiern (jiern)   2015-05-12 12:01:00
美国对酒驾罚则 驾驶者在7年内有3次酒后驾车被捕的记录,将会被控以二级谋杀罪,即使驾车人并没有造成任何人伤亡,照样会被控以谋杀罪。对于二级谋杀罪,最高甚至可适用死刑以楼上所言 美国算是亡国了吧
作者: plice (咖啡馆之歌)   2015-05-12 12:03:00
吃姜母鸭就酒驾还不够严?政府有够脑残
作者: jiern (jiern)   2015-05-12 12:03:00
酒驾只有一个动机 就是〝故意〞
作者: reallocust (心机宝贝)   2015-05-12 12:04:00
乡民订法律.可以参考法国大革命.当初订法律的自己后来被送上断头台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5-05-12 12:06:00
台湾对酒驾太客气了,对于没有公共安全的刁民应该更严厉,但立委没空修法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5-12 12:15:00
挺低能的,好像路上的意外都是酒驾造成的…举美国例子的要不要先搞清楚一级和二级谋杀的差别,不
作者: pig80326 (8La8La)   2015-05-12 12:18:00
对有钱人+官员无用..应该直接公开鞭刑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5-12 12:18:00
要在秀下限了本人遇过大小车祸都是三宝造成的,提倡禁止三宝上路也很合理
作者: jiern (jiern)   2015-05-12 12:25:00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什么是一级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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