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中央广播电台
2.完整新闻标题:立院初审 国营事业年金孤儿纳公保
3.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11日)初审通过“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草案”,将经济部所
属国营事业、公部门驻卫警等公保孤儿纳入公教人员保险年金制度,可比照私校教师,领
取公保给付时改为年金制,并可溯及适用请领养老年金给付规定。
2014年立法院通过公保法,将私校教职员纳入公保年金制度中,超过6万3,500人受惠,不
过却为德不卒,各公营事业员工大部分没纳入公保年金,也不适用优惠存款利息,成为最
后的年金孤儿。
对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1日初审通过“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草案”,将经济部所
属国营事业、中央造币厂、中央印制厂、台湾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台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中央存款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公部门驻卫警等将纳入公保,凡未受年金保障及未领
有优存的公保被保险人,未来的公保请领可以改为年金。参与审查的国民党立委吕学樟说
:‘(原音)为了顾及国家财政负担及符合公平正义原则,对部分国营事业的公务员兼具劳
工身份的员工,还有驻卫警人员,未领有月退休金也未享有优惠存款者,免于成为年金孤
儿,这就是今天提案的最大目的。’
根据铨叙部估计,修法后约有1万9,000人受惠,政府一年分担保费约新台币2亿4,000万元
。
同时,为使修法受益对象与去年修订通过的私校教职员权益齐平,修法回溯至2014年6月1
日,且排除中央民意代表及政务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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