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拦车没法管?挡车男抽菸、秀刺青 没暴力行为不起诉
2015/01/10 21:52:00 友善打印友善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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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以告公共危险罪吗?蛇行很恐怖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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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姚立强、张哲豪/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薛姓车主,开车行经五股一处路口时,遭到驾驶黑色小轿车的陈姓男子半
路“以车拦车”,没想到陈姓男子下车后,边抽菸边卷起袖口,露出大片刺青,眼神
恶狠狠瞪着后方车辆,时间长达一分多钟。薛先生愤而控告对方强制罪,检察官却裁
定不起诉处分,薛先生担心这样的判决,会不会造成以后有更多恶意拦车的行为。
男挡车抽菸"秀刺青" 无暴力威胁不起诉
开车行驶在马路上,左边一台黑色轿车突然冲了出来,迅速往右切,沿途不断蛇行,最
后甚至停车挡住后方来车去向。挡车男下车后,点了一根菸,又卷起袖子露出手臂上
大片刺青,恶狠狠的眼神不断盯着后方车辆看,疑似蓄意拦车挑衅的行为。薛姓车主
提告强制罪,检察官却裁定不起诉处分,薛先生无奈说:“不起诉很荒唐!”
男挡车抽菸"秀刺青" 无暴力威胁不起诉
薛先生想起对方的拦车行径,还是很生气!当时被拦车时间长达一分多钟,提告对方
却不用付法律责任,因为检察官认定陈姓男子当时下车没有出言恐吓,而且下车也
没有拿武器攻击,确实画面上看到的只有抽菸和露刺青,检察官更认定后方车辆有
足够的空间可以通行。只是这样的判决让薛先生怀疑,要是真的绕过前车,对方又
追上来怎么办?
男挡车抽菸"秀刺青" 无暴力威胁不起诉
律师陈君玮说:“(原告)其实可以绕道通行,他(被告)并没有妨碍通行的权
利,所以在强制罪的构成要件上比较不容易成立。”到底谁有理?双方各说各话,只
是再看看男子疑似拦车的行为,法院对于强制罪的认定出现灰色地带,薛先生担
心这样的判决结果,恐怕会让以后恶意拦车的行为不断发生。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6522
今年年初的事情
当事人申请再议,业经发回重审
结局:
本案号104年度侦缉字第334号,于中华民国5月4日经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查
终结 依刑法第304条强制罪提起公诉!
爽!
凭什么随便兰别人的车啊??
起诉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