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无跟表堂姊妹做爱合法结婚却违法的挂

楼主: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5-05-11 12:12:25
※ 引述《smalltwo (奖金猎人)》之铭言:
: 无挂
: 你说的应该是
: 第 230 条
: 与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为性交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但是
: 第 236 条
: 第二百三十条之罪,须告诉乃论。
: 你想要性交就算是母子父女祖孙也可以~~~~
: 前提就是别被告
: ※ 引述《cwl79 (拉霸7)》之铭言:
: : 如题 民法规定六亲等不能结婚
: : 但刑法血亲性交罪是三亲等不能性交
: : 而表堂姊妹是四亲等 所以只要合意性交 是OK的? 有无挂
: 法律还是有考量到人情呀(误)
这些都不算啥啦~ 以现下德派法律某些大教授们的想法
认为其实应该向宗主国学习,啥三等两等都不必限...
因为该法是 "保障家庭完整法益" (大概如此,有错误请纠正)
那一个家里会发生
"哥,你好厉害,比爸爸还强" "嗯,妹,妈也这说"
这当下,表示这东西早就乱了,事后处罚也无能补救与保障法益
这法益根本不存在,要怎保障?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05-11 12:13:00
只要能干妹妹我都OK
作者: so03c (ST18i)   2015-05-11 12:14:00
前提是哥哥不是肥宅
作者: max52001   2015-05-11 12:14:00
人爽就好的概念
作者: justiceyes (Justice)   2015-05-11 12:14:00
胖虎:我不想跟1F一样想法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龙之介)   2015-05-11 12:15:00
黄智贤表示: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05-11 12:19:00
不!!!!!!我错惹!!!!!!QAQ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5-05-11 12:19:00
好恶喔..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5-11 12:20:00
兄妹本的爸妈其实也是兄妹 懂?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5-05-11 12:22:00
不用太认真 人类也这样混过好几千年了现在这东西最后防线 大概只剩儿童保护了 不过满18也垮了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5-11 12:28:00
请支持多元成家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义不可信)   2015-05-11 12:37:00
伴侣盟表示:自由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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