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dus (new)》之铭言:
: 在大法官解释666号宣示 修正前的社会秩序维护法官于罚娼不罚嫖是违宪后
: 我国的立法委员把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成是娼嫖皆罚,
: 并附带通过地方政府可设立“性工作专区”
: 不过实际上,666作成五年后的台湾国,还是没有任何地方政府有设置该专区,
: (包括高谭城市及神级人物治理的城市。)
: 去年县市长选完之后,各地政府也强力而大有为的扫黄到现在,
: 所以看起来台湾应该是不容许有这种专区,
: 看起来我台湾国民风还是崇尚礼义廉耻而且纯朴的,
: 有没有我国人民绝对不容许性工作专区出现的八卦
: PS 其实会想到这个问题,是看到钱建荣法官的新闻
: 裁定三七仔不罚// 法官:没设性专区 娼嫖不应罚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47272
: FB上很多人(年轻到老)都痛骂这个法官是恐龙法官... @@
: 所以想问一下八卦
是啊 真的很怪
偏偏台面下风化区在那大家都知道
因为设了合法区域会挡人财路
酒店 经纪公司 围事 火力支援组 合法以后没得搞 还有白的也没得分 所以只好蒙住眼睛
假装市内没有色情场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