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整”马又怕诬告罪上身 政治精算推给法部虚晃一招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510000243-260102
2015年05月10日 04:10 中国时报【王己由╱台北报导】
台北市廉委会调查大巨蛋案,认为马总统、前北市财政局长李述德图利远雄集团,作成移
送法务部调查结论。法界人士说,调查小组成员两人是律师,岂有不知本案与图利罪构成
要件不符,还有法务部是行政机关,没刑事侦查追诉或处罚犯罪职权,移送法务部根本是
“虚晃一招”的政治精算。
法界实务人士强调,律师法第一条,开宗明义说,律师以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
民主法治为使命。律师应基于前项使命,本于自律自治精神,诚实执行职务。
北市廉委会“大巨蛋小组”成员,郑文龙、袁秀慧都是律师,会不清楚图利罪要件,得有
让人受益的结果?
大巨蛋未完工,如何计算受益?从律师保障人权角度,如他们辩护的当事人,有和马英九
在大巨蛋案相同情形,他们敢大声说“这就是图利,移送无侦办权的法务部吗?”
法界人士直指,廉委会大巨蛋小组移送法务部调查决议,可说是想“整”马英九,又怕被
告诬告罪。
依最高法院裁判见解,诬告罪的成立,须以意图他人受刑事处分或惩戒处分,而向该管公
务员为虚伪的告诉告发为要件,所谓“该管公务员”是指对刑事处分或惩戒处分有职权关
系,可受人申告者而言。法务部没有刑事侦查追诉或处罚犯罪职权,纵使大巨蛋案向法务
部作不实指控,也与诬告罪“该管公务员”要件不合,当事人想告诬告罪也不会成立。
另外,大巨蛋案正规侦办途径有两条,一是以北市府名义函送地检署,二是由市府政风处
移请廉政署调查,若北市府舍此不由,迳行移送法务部,一旦法务部发交地检署,就是法
务部告发;如不发交,则可发动“围剿”法务部“包庇”,背后政治手段,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