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应该很难有跟我同案例的问题
事情发生在前天5/7的晚上,我在搬家的时候在社区的地上捡到1000块,拿去管理室给管
理员请他调监视器寻找失主。
当然我就继续搬我的东西上车,也没问有没有找到失主
直到昨天记帐才发现居然少1000多.........才觉得...对阿!那1000块也有可能是我自已
口袋掉的啊!!
今天下午求助早班管理员,他说有阿可是昨天晚上被领走了...(没写谁领的没签收)
所以我不知道是谁领走的!要问晚班的管理员。
我只是想调监视器厘清一下是不是从我身上掉出来的而已。
昨晚经过管理室还跟晚班管理员有眼神的交会满久的
虽然怀疑别人不好...可是总觉得怪怪的...侵占是公诉罪吧...报警感觉也不是很好,自
己?
不想权益受损呀...如果自己掉的钱结果自己捡去给别人这感觉差爆了
如果是自己掉的钱还捡给管理员,管理员调监视发现是我自已掉的他却没跟我说,还自己
拿走...我这样怀疑合理吗...